党政办公室考勤制度

 

一、 作息时间

    实行每周四十小时,每天八小时工作制。春季作息时间为上午 8 :00 — 12 :00 ,下午14 :00 — 18 :00 。秋季作息时间为下午 8 :00 — 12 :00 ,下午 13 : 30 — 17 :30 。

二、考勤办法

1 、全体工作人员考勤管理由行政科负责,各科室考勤由科长负责。

2 、考勤应该如实记录工作人员到岗、离岗时间和请假时间。月底由行政科统一填写考勤汇总表,经主任签字后送人事处。

3 、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勤规定,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旷工。

4 、加班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有关待遇按学校规定办理。

二、请假制度

1 、病假必须以医生开局证明为准。连续休病假者,公休、节假日均计算在病假内。

2 、事假必须提前申请,经主管主任批准。紧急事宜可以后补手续。公休、节假日不计算在事假内。事假期间按学校规定扣发津贴。

3 、婚假、丧假、探亲、生育、哺乳等假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学校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