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种类繁多,性质复杂,其中,许多是易燃易爆物品。不同性质的化学危险品相互接触,会引起燃烧和爆炸,随着教学、科研等工作的发展,消防不安全因素也在增加,几年来,我校实验室也发生过几次火灾,给教学科研工作造成损失,什么是火灾,火灾就是在时间上和空间上失去控制的燃烧并造成人畜伤亡、财产损失的灾害。为了预防实验室化学危险品发生火灾,下面谈谈火灾的分类和化学危险品的基本知识及安全管理的措施。
一、火灾的分类
根据我国现行标准规定,按照火灾燃烧性质分,将火灾类型分为A、B、C、D四类。
A类火灾:指固体火灾。这种物质往往具有有机物性质,一般在燃烧时能产生的灼热的余烬,如木材、棉、毛、麻、纸张火灾等。
B类火灾:指液体火灾和可熔化的固体物质火灾,如汽油、煤油、原油、甲醇、乙醇、沥青、石蜡火灾等。
C类火灾:指气体火灾,如煤气、天然气、甲烷、乙烷、丙烷、氢气火灾等。
D类火灾:指金属火灾,如钾、钠、镁、钛、锆、锂、铝镁合金火灾为等。
根据国家火灾统计管理规定,按照一次火灾事故所造成的人员伤亡、受灾户数和直接财产损失,把火灾危害等级划为特大火灾、重大火灾、一般火灾三类。
特大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大火灾:死亡10人以上(含本数,下同);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50户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重大火灾: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重大火灾: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30户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
一般火灾:不具有前两项情形的火灾,为一般火灾。
二、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简述
燃烧有许多类型,主要是闪燃、着火、自燃和爆炸等,掌握这些基本概念和有关常识对于了解火灾的危险性和预防扑救火灾是十分必要的。
(一) 易燃液体
易燃液体种类繁多,使用范围十分广泛。易燃液体是指在常温下容易燃烧的液态物质。凡是闪点在45摄氏度以下的液态物质属于易燃液体。这类物质大部是有机化合物,其中不少属石油化工产品。
了解闪点对防火工作的意义很大。液体的闪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根据物质的闪点可以区别各种可燃液体的火灾危险性。因此,人们把闪点作为决定液体火灾危险性大小的重要依据。目前,按照我国的划分标准:闪点在28摄氏度以下的为一级易燃液体:闪点在28摄氏度~45摄氏度的为二级易燃液体;闪点在45摄氏以上是的为可燃液体。
常见的易燃液体有汽油、苯、乙醇、丙酮、甲醛、乙醚、甲胺、乙腈、香蕉水、二甲苯、二硫化碳等。这些物品用途广,但极易发生火灾事故,一旦着火,燃烧猛烈,延烧时间长,会造成严重后果。
(a) 易燃液体之所以危险,主要具有以下特性:
1.易燃性。闪点低,比重小,挥发性较大,着火能量小。
2.易爆性。爆炸是瞬间发生的。易燃液体挥发出来的蒸气与空气混合,浓度达到一定程度时,遇明火往往发生爆炸,人们猝不及防,破坏性很大。
3.流动扩散性。如有渗漏,会很快向四周扩散,扩大其表面积,加快蒸发速度,提高在空气中的蒸气浓度,增加了燃烧爆炸的危险性。
4.带电性。醚类、酮类、酯类、芳香烃、石油及其产品、二硫化碳等大部分易燃和可燃液体都是电介质,具有荷电能力。在灌注、输送、喷流过程中能产生静电。
5.受热膨胀性。易燃液体的热膨胀系数比水大得多,受热易膨胀,蒸气压力增高。当液体贮存在密闭的容器里时,有可能会造成密封容器鼓胀,甚至爆裂。
6.忌氧化剂和酸。易燃液体与氧化剂或酸类接触,容易发生剧烈反应以致引起燃烧爆炸。
7.毒害性。易燃和可燃液体,大多有一定的毒性,有的毒性较大。
(b) 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化学结构和物理性质与火灾危险性有以下关系:
1.易燃与可燃液体的沸点越低,其闪点也就越低。火灾危险性也就越大。
2.易燃和可燃液体的比重越小,其蒸发速度越快,闪点也越低,火灾危险性就越大。易燃和可燃液体的蒸气一般都比空气重,不易扩散,容易发生燃烧爆炸。
3.同一类有机化合物中,一般是分子量越小的火灾危险性越大。如在醇类化合物中,甲醇的火灾危险性要比分子量较大的乙醇、丙醇的大。
4.在脂肪族碳氢化合物中,醚的火灾危险性最大,醛.酮.酯类次之,醇类又次之,酸类的火灾危险性比较小。
5.在芳香族碳氢化合物中,以氯基、氢氧基.氨基等基团取代了苯环中的氢而形成的各种衍生物,其火灾危险性,相对说来一般是比较小的。取代的基团数越多,则火灾危险性越小。含碳酸基的化合物不易着火,但含硝基的化合物则很易着火,所含的硝基越多,爆炸危险性越大。
6.重质油料的自燃温度比较低(如沥青的自燃温度为280摄氏度),轻质油自燃温度比较高(如苯的自燃温度达555摄氏度)。
7.大部分易燃和可燃液体,如汽油、煤油、苯、醚、酯等是高电阻率的电介质,所以都有摩擦产生静电放电发生火灾的危险;醇类、醛类和羧酸不是电介质,电阻率低,其静电火灾危险性很小。
8.由于不饱和羧酸构成的可燃液体(如干性植物油)分子中具有不饱和的共轭链结构,在室温下易被空气中的氧所氧化,并逐渐积累热量,因此具有自燃能力。这些不饱和羧酸的不饱和程度越大,自燃能力也越强,存放时的火灾危险性也越大。
(二) 易燃固体
易燃固体多为化工原料及其制品,一般以燃点的高低作为燃烧危险程度的分级依据。凡燃点较低,遇火、受热、摩擦、撞击或与氧化剂接触能着火的固体物质统称为易燃固体。这类物质主要是一些化工原料及其制品,往往具有不同程度的毒性、腐蚀性、爆炸性等。易燃固体按燃点的高低、易燃性的大小等,分为两类。
1.一级易燃固体:属于这一级的易燃固体燃点低,易燃烧或爆炸,燃烧速度快,并能放出有毒气体。如红磷(赤磷)、五硫化磷、硝化纤维素(硝化棉、胶棉)、二硝基化合物(二硝基甲苯)等。
2.二级易燃固体:如硫磺、金属粉末(镁粉、铝粉)、硝化棉制品(如硝化纤维漆布、赛璐珞板等)、萘及其衍生物,如萘、甲基萘等。它们容易升华,其表面蒸气浓度较大,易着火。它们的燃烧性虽不如一级易燃固体好,但也容易燃烧,燃烧时也会放出有毒气体。
(a)评定固体物质火灾危险性的主要理化性质
1.燃点。通常以燃点300摄氏度作为划分易燃固体和可燃固体的界线。燃点越低越易着火,火灾危险性就大,因为它们在能量较小的热源或撞击、摩擦的作用,能很快受热达到燃点。
2.熔点。绝大部分可燃物质的燃烧都是在蒸气和气体状态下进行的;许多低熔点的固体还能发生闪燃,其闪点大都在100摄氏度以下,故熔点越低,火灾危险性越大。
3.自燃点。有些固体物质的自燃点比可燃液体或气体的自燃点要低,一般在180摄氏度~350摄氏度之间,当它们接触热源达到一定的温度时,即使没有明火作用也能自燃。自燃点低的物质其受热自燃的危险性越大,具有较大危险性。还有许多可燃固体的粉尘在空气中浮游,可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4.单位体积的表面积。同样的物质,其单位体积的表面积越大,氧化面积就越大,蓄热能力越强,越易引起燃烧,燃烧的速度也越快,火灾危险性就大。若可燃固体的粉末,飞扬悬浮在空气中,其浓度达到爆炸极限时就有爆炸危险。
5.受热分解速度。低温下受热分解速度较快的物质,由于分解时温度会自行升高以至达到自燃点,其火灾危险性越大。
(b) 固体燃烧的四点规律
1.一般可燃固体没有火源不会燃烧;
2.温度低于自燃温度时不会自动燃烧。
3.燃烧速度与氧含量成正比;
4.空气中的氧含量低于临界值时不会燃烧。
(三) 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为了便于储运和使用,经加压后充装在钢瓶里的气体叫压缩气体。常见的有氧气、氮气、氢气、氦气等。钢瓶内的压力一般都比较高,如氧气、氢气压力一般都有15兆帕。这些气体多数是可燃的,也有少数是不燃的,如空气、氮气等。经过压缩,这些气体都有一定的危险性,它们中有的具有易燃、易爆、助燃、剧毒等性质,在接触明火或高温时,瓶内压力会急剧上升,超过允许压力时钢瓶就会爆炸。
可燃气体分为一、二两级,其分别划分是按可燃气体爆炸浓度下限来确定的。
一级可燃气体,是指爆炸浓度下限<10%的可燃气体,如氢、甲烷、乙炔、环氧乙烷、硫化氢、天燃气、液化石油气等。
二级可燃气体是指爆炸浓度下限≥10%可燃气体,如氨、一氧化碳,发生炉煤气等。
可燃气体在生产、储存、使用时,一级可燃气体属于甲类火灾危险,二级可燃气体属乙类火灾危险。
但根据其性质也有的将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分类四类:
1.剧毒气体。此类气体毒性极大,吸入后能引起人体中毒甚至死亡。有些还能燃烧。主要有氯气、光气等。
2.易燃气体。如氢、一氧化碳、甲烷、乙烷、丙烷、乙烯等。
3.助燃气体。如氧气、压缩空气、一氧化二氮等。
4.不燃气体。如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氖等。
从消防角度考虑,衡量气体的火灾危险性主要依据它们的燃烧能力以及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的浓度和参考其它理化性质来确定的。
可燃气体的基本特性是:
1.化学活泼性。具有高度化学活泼性和氧化性能的气体,在普通状态下即能与很多物质起反应易发生燃烧或爆炸,气体的化学活泼性越强,氧化能力越强,其为危险性越大。
2.比重和扩散性。气体的比重是指与空气重量之比。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在空气中可以无限制的扩散,容易与空气形成爆炸混合物,而且能够顺风向飘动,这是造成可燃气体起火爆炸和蔓延的重要因素。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泄漏后,往往飘浮于地面、沟渠和厂房死角等处,长时间聚集不散,一旦遇着火源即能燃烧和爆炸。
3.可压缩性和受热膨胀性。气体都能被压缩,而且在一定温度下加压可以变成液体,所以气体通常都以压缩或液化状态储存于钢瓶中。但是,气体压缩和液化有一个极限压力和极限温度。气体受热时体积会膨胀,受热温度越高,体积膨胀越大,形成的压力也就越大。因此,在储运和使用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时,要注意防热、防晒、严禁火烤、水烫、拖拉和摔撞。
4.腐蚀性。在生产储运中,具有腐蚀能力的可燃气体能腐蚀设备,削弱设备的耐压强度,严重时可导致火灾爆炸事故。因此,对受压的气体容器要定期检查其耐压强度。
5.毒害性。某些可燃气体(如硫化氢)和助燃气体(氯气)具有毒性。
三、自燃物品简述
所谓自燃物品,是指某些物品不是靠外界火源和热源的作用使其燃烧,而是靠自身的化学活性,在适宜的环境条件下发生化学反应产生并积蓄热量,来引起自身或周围物质的燃烧。各种物质自燃温度是不一样的,有的在50摄氏度以上,有的低于16摄氏度。铝粉在平常温度下由于氧化就会发生自燃,从水中拿出来的白磷的常温下也会自燃,所以铝粉、白磷的自燃温度低。
按照自燃物品的氧化反应速度和危险性的大小可分为高于常温的一级自燃物品和低于常温的二级自燃物品两类。
1.一级自燃物品。此类物品在空气中能剧烈氧化,反应速度极快,自燃点低,极易自燃,而且燃烧猛烈,危害性大。如白磷、硝化棉。
2.二级自燃物品。此类物品在空气中氧化速度比较慢,自燃点较低,在积热不散的条件下能够自燃。如油纸、油布等含油脂的物品。
自燃物品由于其化学成分和发生自燃的因素不同,具有不同的特性。
大家知道,任何物品的燃烧都离不开热的作用。化学火灾产生的过程是:物品自身与空气中的氧结合发生化学反应,或氧化、或分解产生热量,并积蓄这种热量,以维持反应的进一步发生,直到达到物品自身的燃点,引起烧烧。在这一过程中,一些物品表现较为温和,反应较缓慢,要引起燃烧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而另有一些物品则表现较为剧烈,有时甚至是反应一发生,即会产生猛烈的燃烧或爆炸。
能够造成自燃的物品,其理化特性不同,活性不同,发生反应产生热量的机理也各不相同,依照其引起燃烧时的特点以及主要的生热原理将这些物品分为以下几类:
1.低燃点的物品如黄磷、有机金属化合物、磷化氢、硅烷等。这类物质同空气的反应活化能为零或者很小,当它们暴露于空气中时,就会立即起火燃烧。
2.吸氧放热类物品。以油品为例,由于油脂的不饱和性,在空气中易与氧结合生成过化物而产生热量,引起自燃。
3.分解放热物品。典型的如硝基纤维素、赛璐珞、低亚硫酸钠、漂白粉等。这一类物品非常不稳定,在空气中,干燥状态下或潮湿状态下易发生分解,产生可燃气体,引起燃烧。
4.聚合放热物品。如甲基丙燃酸酯等。这类有机物的单体在自然状态下易发生聚合,释放出大量的聚合热,引起自燃或爆炸。
5.发酵放热物品。这类物品主要是一些植物产品,如稻草、干草等,主要是靠微生物和酵素的作用产生发酵热,生成一种不稳定的生成物,这种生成物会因氧化而升温燃烧。
四、氧化剂
凡是具有较强的氧化性能,分解温度在500摄氏度以下,遇酸、碱、潮湿、高温、磨擦、冲击或与可燃物、还原剂等接触而发生分解并引起燃烧或爆炸的物质,都称为氧化剂。
根据氧化剂的化学组成,分为无机氧化剂和有机氧化剂两大类。无机氧化剂和有机氧化剂按危险程度分为两级:
一级无机氧化剂:这类氧化剂分子中含有过氧基或高价态的氯、氮、锰等元素,性质不稳定,易分解,具有极强的氧化性能。如硝酸磁、高锰酸盐类、过氧化物类等。
二级无机氧化剂:指除一级以外的所有无机氧化剂。这些氧化剂也易分解,但比一级氧化剂稍为稳定,氧化性能稍弱,能引起燃烧,一般不会引起爆炸。如亚硝酸盐类,过氧酸类,氯、溴、碘等卤素的含氧酸及其盐类等。
一级有机氧化剂:绝大多数为有机过氧化物,少数为有机硝酸盐,都含有极不稳定的氧原子,具有极强的氧化性,能引起燃烧或爆炸。
二级有机氧化剂:除一级以外的所有有机过氧化物,如过醋酸、过氧化环乙酮等。
从消防角度考虑,氧化剂主要有以下特性:
1.无机氧化剂本身是不能燃烧的,在多数情况下能分解放出氧和热量。而有机氧化剂大部分本身能燃烧。如过氧化二苯甲酰受热或受撞击、摩擦就可以引起爆炸、燃烧。所以氧化剂不得受热。
2.有机氧化剂特别是一级氧化剂,性质很不稳定,受热、遇酸、碱或受潮易分解,放出氧气和高热,一旦接触可燃物、易燃物即能燃烧或爆炸。如过氧化甲苯酰、过氧化二叔丁醇等。
3.遇有机物、可燃物等会发生强烈的化学反应,甚至会引起爆炸燃烧,所以,氧化剂的包装材料、仓库和运输工具等,应彻底清扫干净,以防混入有机杂质,发生危险。
4.大多数氧化剂遇酸发生剧烈反应,甚至爆炸。所以这些氧化剂不得和酸类物质接触。
5.有些氧化剂遇水分解发热,并放出氧,易使可燃物燃烧。这类氧化剂不得受潮,灭火时禁用水。
6.有些氧化剂接触其它氧化剂能发生复分解反应而产生高热,引起燃烧或爆炸。如无机氧化剂中的亚硝酸盐、次氯酸盐,遇到比它强的氧化剂时即显示还原性,发生剧烈反应,引起燃烧或爆炸。这些氧化剂不能与其它氧化剂一起储运。
7.有些氧化剂遇日光照射即分解,这类氧化剂应该避光。
五.遇水燃烧物质
凡能遇水或潮湿空气能分解产生可燃气体,同时放出大量热量使可燃气体猛升到自燃点从而引起燃烧爆炸的物质都叫做遇水燃烧物质。根据遇水或受潮后发生反应的剧烈程度和危险性的大小可分为两级。
1.一级遇水燃烧物质。遇水后发生剧烈反应,产生的易燃易爆气体多,放出的热量大,容易引起自燃、燃烧和爆炸。这类物质如:锂、钠、钾等金属及其氢化物,碳磷化合物和硼烷等。
2.二级遇水燃烧物质。遇水后发生的化学反应比较慢,放出的热量比较少,产生的可燃气体一般在遇水源时能发生燃烧或爆炸,如石灰氮(分子式CaCN2)、氢化铝、保险粉(分子式Na2SO2O4·2H2O)、锌粉等。
遇水燃烧物质的特性是:遇水和酸后都能发生分解反应,放出可燃气体,同时产生一定热量。当热量达到产生的可燃烧气体的自燃点或可燃烧气体接触火源时,会立即燃烧或爆炸。
对于遇水燃烧物质,在防水工作中应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要盛于密闭容器中,置于干燥通风处,与其它性质相抵触的物质隔离存放,注意防水、防潮、防雨雪,严禁火种接近,在扑救这类火灾时,可使用干粉、干砂等,严禁用水。
六.化学危险物品的防火管理
科学实验是科研院所、高等学校进行科研、教学、产业的一项重要活动,化学危险物品在各个领域被广泛应用。高校建筑密度大、人员集中,教学科研设施齐全,高档贵重仪器较多,酒精、汽油等易燃试剂用量较大,而能引起化学危险物品火灾诱因的空气、光、潮湿、挤、压、碰撞及混合接触等,通常不易被人重视,因此在储存和使用过程中,潜在着极大的危险性,稍有疏忽,操作不慎,温度或压力控制不住,很容易发生燃烧和爆炸,造成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它是一种破坏后果很严重的火灾事故。因此,在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中,要重视预防工作,把储运、保管、使用的单位和部门作为消防管理的重点之一,简要说来,应从以下几方面加强管理和防范工作。
(一)严格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化学危险品的储存、运输、使用各项法规,包括国家及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等,并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制订管理办法和措施,要特别明确责任制度,真正使规章制度落到实处。
2.对化学危险物品的管理人员,要挑选遵纪守法、责任心强的同志。对他们要进行业务培训,持证上岗,使其了解所管的化学危险物品一般性能,熟悉所管辖物品的用途和分类,并能掌握一般记账要求和安全保管规则。
3.要建立健全各种化学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和化学物品保管使用规则。对实验室管理人员和作实验的同学要明确防火责任。
(二)化学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
高校的实验室种类繁多,不少实验室使用易燃易爆、剧毒物品,稍有不慎,违反操作规程,就会发生事故,为此,对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实验室,应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管理:
1.要建立、健全严密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各学院对新职工上岗及学生进实验室前必须经过技术培训,熟悉化学危险物品的名称、性质和使用方法,这是实验室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的重要环节。
2.使用化学危险物品要严格领料手续和归库手续,对剧毒物品严格审批手续。只能在规定的房间内使用。严格限制实验室化学危险物品的存有量。
3.在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过程中,对盛装化学药品的设备和容器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彻底清洗,消除隐患后符合防火防爆要求,方可使用。任何化学物品一经放置于容器内,应贴上标签,如发现异常或有疑问应找保管人员询问,不得随意处罚。
4.实验台的范围内,不应放置任何与实验工作无关的化学物品,尤其不能放盛有浓酸或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
5.在实验中使用液化气、天然气、煤气等可燃气体燃料时,其调协的安装和使用都应符合有关的安全规定,使用煤油、酒精作加热燃料时,要注意避免燃料碰洒,实验结束后要彻底熄灭明火。
6.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实验场所,严禁烟火,禁止带入一切火种;对危险性较大的实验,应佩带防护用具,要采取安全措施,作好灭火准备。
7.在实验过程中,管理人员和实验人员应坚守岗位,按实验项目严格控制时间、温度和剂量,要保证水、电、气的不间断供应。以防突然中断使化学反应发生剧烈变化,实验结束后将试剂放好,工作台面、地面要擦拭干净,防止残留渣、液等引起事故,下班要切断电源、气源、水源,关好门窗。
8.对易燃易爆承压的钢瓶不要在室内用,专瓶专用,留有余压、性质相抵触的气瓶不得混存,要远离明火、热源,防止受热,保持阴凉通风,防止日光曝晒。
9.对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场所需进行电、气焊割作业时,应注意防火防爆炸,凡装过、使用过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储灌、容器、反应釜等须事先采取水冲刷、蒸气吹扫,或用惰性气体换置,经取样分析确定其残物质,残留气体符合要求,不会发生事故的前提下,按照动火管理规定,办理动火手续,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才能动火。
10.普通电冰箱不能存易燃液体,防止气体挥发,遇电气火花引起燃烧爆炸。
11.实验室内要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并放置明显易取的地方。
(三)化学危险物品的销毁
1.凡使用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或部门,对用剩、过期、无标签的化学危险物品不要随意倾倒、掩埋,应集中妥善保管。
2.需要处理过期、无标签化学危险物品的单位、部门,应向保卫部门和公安、消防机关报告,请专业厂处理。
七.常用灭火器的使用
我国通常都是以灭火器充装的灭火剂来划分灭火器的种类,一般可分为五类,即: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卤代烷灭火器、清水灭火器和泡沫灭火器。我们只介绍前三种。
1.二氧化碳灭火器的使用
灭火时先将来火器提到距燃烧物5米左右的地方,然后放下灭火器,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喇叭筒根部的手柄,另一只手紧握启闭阀的压把。对没有喷射软管的二氧化碳灭火器,应把喇叭筒往上扳70-90度。使用时,不能直接用手抓住喇叭筒外壁或金属连接管,以防手被冻伤。灭火时,当可燃液体呈流淌状燃烧时,使用者应将二氧化碳灭火剂的喷流由近而远向火焰喷射。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时,使用者应将喇叭筒提起,从容器的一侧上部向燃烧的容器中喷射,但不能将二氧化碳喷流直接冲击可燃液面,以防将可燃液体冲出容器而扩大火热,造成灭火困难。
在室外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在室内窄小空间使用时,用后操作者应迅速离开,以防窒息。
2.卤代烷灭火器的使用
使用时,应该手提灭火器的提把或肩扛灭火器,迅速将灭火器带到火场,在距燃烧处5米左右,放下灭火器,拔出保险销,一手握住开启压把,另一手握在喷射软管前端的喷嘴处。如灭火器无喷射软管,可一手握住开启压把,另一手扶住灭火器底部的底圈部分。先将喷嘴对准燃烧处,用力握紧开启压把,使灭火剂喷射。当被扑救可燃液体流淌状燃烧时,使用者应对准火焰根部由近而远并左右扫射,向前快速推进,直至火焰全部扑灭。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中燃烧,应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晃动扫射,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喷射流应跟着火焰扫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但应注意不能将喷流直接喷射在燃烧液面上,以防灭火剂的冲力将可燃液体冲出容器而扩大火热,造成灭火困难。如果扑救可燃固体物质初起表面火灾时,应及时采取措施,不让其复燃。1211灭火器使用时不能颠倒,也不能横卧,否则灭火剂不会喷出。
另外在室外使用时,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
3.干粉灭火器的使用
干粉灭火器分BC干粉灭火器和ABC干粉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可以用于A、B、C三类火灾补救,BC干粉灭火器只能用于B、C类火灾的扑救。灭火时,可在距燃烧处5米左右,使用灭火器。如在室外,应选择在上风方向喷射。操作者应先将开启把上的保险销拔下,然后握住喷射软管前端喷嘴根部,另一手将开启压把压下,打开灭火器进行喷射灭火。有喷射软管的灭火器或储压式灭火器,在使用时,应始终压下压把,不能放开,否则会中断喷射。
干粉灭火器扑救易燃液体火灾时,应对准火焰根部扫射,如被扑救的液体火灾流淌燃烧时,应对准火焰根部,边移动边左右扫射,直至把火焰全部扑灭。如果可燃液体在容器内燃烧,使用者应对准火焰根部左右晃动扫射,使喷射出的干粉流覆盖整个容器开口表面;当火焰被赶出容器时,使用者仍应继续喷射,直至将火焰全部扑灭。在扑救容器内可燃液体火灾时,应注意不能将喷嘴直接对准液面喷射,防止喷流的冲击力使可燃液体溅出而扩大火势,造成灭火困难。如果当易燃液体在金属容器中燃烧时间过长,容器的壁温已高于被扑救可燃液体自燃点,此时极易造成灭火后再复燃的现象,若与泡沫类灭火器联用,则灭火效果更佳。
如果用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ABC干粉灭火器)扑救固体可燃物的火灾时,应对准燃烧最猛烈处喷射,并上下、左右扫射。如条件许可,使用者可提着灭火器沿着燃烧物的四周边走边喷,使干粉灭火剂均匀地喷在燃烧物表面,直至将火全部扑灭。
保卫处宣
2002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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