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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卫值勤工作职责范围
一、严格执行《校门管理规定》,对进入校门的师生员工要检查校徽(或工作证、学生证、身份证),对进入校门的在校施工、务工人员要检查出入证。无证人员要问明情况,登记后方可放行。
二、对出门的物品实行验证放行制度,发现问题立即向保卫处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三、劝阻、制止门卫区发生的打架斗殴、无理取闹等行为,保持大门正常通行秩序,对劝阻不听影响正常秩序的人员,立刻报告保卫处。
四、对骑自行车出入大门不下车人员,要加以制止、劝说。
五、对外单位机动车出入校门时必须进行检查,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校区,确需进入的车辆要进行登记,并按指定路线行驶和停放。
六、对违反《校门管理规定》且不服纠正,出口伤人态度蛮横者,要沉着、冷静、坚持说理,做到骂不还口,打不还手,并立即报告保卫处。
七、注意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和可疑人员,勇于同违法犯罪分子做斗争,对有犯罪嫌疑的人要稳住,并立即报告保卫处。
八、坚持文明值勤,礼貌待人,坚守岗位,不准擅离职守,不准漏岗、空岗。值勤时要精神集中,禁止看书、看报、聊天甚至打嗑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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