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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完成上级主管机关和学校交办的流动人口管理任务,履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监督检查”的职责。
二、制定实施计划,总结推广经验,发现纠正问题,掌握人员、工种、居住分布,统计报告基本情况,落实“谁用工谁负责,谁留住谁负责”的治安管理责任制。 三、对务工经商人员、用工单位及房屋出租者进行宣传教育工作,接受其咨询,维护其合法权宜。 四、协助有关部门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制定解决办法。 五、依章按规办理临时出入证,协助有关部门检查“三无”人员,并督促其办理有关证件。 六、完成上级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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