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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根据上级指示精神,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校综治委汇报工作,提出建议,按照领导要求拟订计划、总结,负责处理校内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
二、协同各单位综治小组制定和完善各项治安安全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各单位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三、积极协同有关单位、学院,在师生员工中开展遵纪守法教育和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教育,对需要处理的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行为事实进行调查核实,并向上级提出处理意见。 四、协助公安机关对校内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灾害事故等进行调查处理,并向上级或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 五、负责治安综合治理文件的制定、发放、保管和建档工作。 六、完成校领导和校综治委交给的其它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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