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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我校安全工作的规定
校属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及有关部门对高校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确保我校国家财产和广大师生的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2003年12月3日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特对我校安全责任分工进一步明确,希望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负责地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一. 责任分工
1. 各学院各单位一把手为本单位第一责任人,全权负责本院的安全工作;确立一名副院长(副处长)负责日常工作,完善本单位各项安全管理制度,签定层层责任制.
2. 学校各职能部门根据工作性质,特做以下分工:
★ 各学院实验室、各机关办公用房的消防安全由保卫处总牵头,科技处、研究生院配合;
★ 学生宿舍、学生食堂的消防安全由后勤处总负责,学工部、团委、保卫处配合;
★ 治安安全由保卫处总牵头,学工部、团委配合;
★ 交通安全由保卫处总牵头,学工部、团委、宣传部、工会、离退休工作处配合;
★ 各实验室的化学危险品的使用及保管安全由科技处总牵头,保卫处配合;
★ 生产安全由基建处总牵头,校办产业、后勤处配合;
★ 学生的饮食安全由后勤处总牵头,校医院配合;
★ 各种流行性传染病的控制由校医院总牵头,后勤处、学工部配合。
二 工作要求
1 各单位要按分工建立层层责任制,落实到岗,责任到人;
2工作制度要完善,标准要严格,检查要经常,出现问题要追究部门领导人的责任;
3 信息要保持畅通,要求准确及时;
4 行动要快,发现问题,立即整改;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力求实效,消除隐患,解决问题。

                                中国农业大学
                                 二〇〇四年二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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