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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第二次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

  (经济管理学院 2010-10-28 发布)

 

各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是党赋予共青团组织的一项光荣职责,是团组织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是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工作的重要内容。共青团作为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有责任有义务向党组织推荐优秀的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为更好地进行本次推优工作,校团委根据实际情况,认真分析研究,对推优工作进行以下部署。希望各团支部积极配合,依据自身情况,组织协调好本院推优工作。

一、参与推优的条件
    1
、我校注册的共青团员(不包括党员、预备党员以及保留团籍的党员、预备党员)
    2
、政治立场坚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3
、在学习和工作中能起到表率作用,在同学中享有较高威信,德智体全面发展;
    4
、本次“推优入党”前已经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且提交申请已达到一年的时间;
    5、上学期无不及格科目,09级学生上学期成绩平均分85分以上;08级、07级学生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80以上;
    6
、通过党课考试并且取得结业证;
7、在校期间无违纪现象在校期间无违纪情况(学校行政处分、团内处分、通报批评等)。

二、工作要求:
    1
、测评由各班团支书负责主持,班主任(辅导员)、所在党支部委员必须到场监督,全班团员同学到会率不低于2/3方可进行。09级本次推优工作在原班级进行)
2、各支部根据自身实际,按照分团委的统一部署,认真开展工作;
    3
、推优过程,力求公平、合理、民主;班主任(辅导员)也可参与投票,统计测评结果要由三人以上同学完成,得票数应不少于投票人数的50%,统计结果应当场公布。
4、评选出的团员填写推荐表,一式两份。由团支部在推荐测评情况一栏中填写团支部人数、参加评议人数、评议结果及名次四项。团支书签字后,一份交学院分团委,学院分团委签署意见保存;另一份交于党支部,作为确定支部发展计划的重要依据。
5、参评人员、班级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遵守推优纪律。若发现违纪违规现象,则取消当次测评结果。
    6
、各支部须加快工作进度,提高工作效率,在114日前完成推优工作,并将推优结果统计上报分团委。
113日(周三)22点前,电子版汇总表发送至jgyftwtzb@126.com
纸版材料交至:3#0651 鲍印涛(男)B0509张博文(女)
 
                                  共青团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委员会
                                          2010
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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