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4月1日制定,2012年5月2日修订)
一、申报重大科研项目前期资助办法
为拓宽申请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资金渠道,鼓励教师做好申报重大科研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1. 资助范围:对我院教师申报重大(重点)科研项目进行前期资助。本暂行办法所指重大科研项目:包括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际先进农业科学技术计划(948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等国家级重大重点项目。
2. 申报程序:拟申请重大或重点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在申报项目前下载并填写“经济管理学院教师申报重大科研项目前期资助”申请表(点击下载),经主管科研副院长批准后方可获得资助。鉴于重大项目的申报要求,每人每年原则上最多只能享受一次本资助。
3. 资助额度:每项申请资助额度为2000-5000元,主要用于项目申报过程中所发生的文献信息费(查新、检索论文证明、翻译等)、预调研费、小型会议费、交通费、打印装订等费用。
二、申报重大科技奖项前期资助办法
为鼓励我院教师申报重大科技奖项,推广和宣传我院教师的优秀科研成果,扩大我院学术影响,特制定本办法。
1. 资助范围:对申报重大科技奖项进行前期资助。本暂行办法所指重大科技奖项: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省部级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等奖项。
3. 资助额度:每项申请资助额度为1000-5000元,主要用于项目申报过程中所发生的文献信息费、打印装订费、小型会议费、交通费等费用。
以上两项规定,由院务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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