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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关于研究生学位论文检查的规定

  (经济管理学院 2010-07-01 发布)

(2010.6.17)

研究生在申请论文答辩之前(最后一学期)须由学院统一组织专家小组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的工作情况、存在问题等进行重点考察,通过检查者准予继续进行论文工作,问题较多者或不符合要求者,提出整改意见,对不能按期完成论文工作的做出延期答辩的决议。

  论文检查每年安排二次,以春季学期为主。研究生需提交论文初稿进行审查,不进行论文检查者不得进行论文答辩。

  进行论文检查时的论文题目将从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直接获取,凡提交审核论文的题目和研究内容与开题备案时严重不符且没有进行改题备案者,按开题进行审核,延期进行答辩。

内 容
夏季(6月)答辩
秋季(11月)答辩
备 注
硕士提交论文时间
开学注册一周之内
开学注册一周之内
提交论文初稿
博士提交论文时间
开学注册一周之内
开学注册一周之内
提交论文初稿

 

  (本规定从2010年9月开始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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