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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要求

  (经济管理学院 2010-04-08 发布)

(2005年11月30日)

  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是研究生培养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学位论文工作的基础。研究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公开举行开题报告论证会,向所在专业学科考核小组阐述学位论文选题的意义、研究目标、研究内容、拟解决的关键问题以及拟采取的研究方法、技术路线、创新之处、预期的研究进展和结果。开题报告也是考核研究生是否具有独立进行科学研究工作能力的一个方面,同时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也是研究生中期考核重要条件之一。

  一、 开题报告时间

  二年制硕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在第二学期完成,博士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在第三学期完成,硕博连读研究生的开题报告在未转博士之前按硕士培养要求完成硕士开题报告,确定转为博士之后在博士培养的第一学期完成(博士开题报告)。

  专业学位研究生和同等学历申请学位研究生按各自的培养要求进行。

  二、 改题

  1、 经开题报告考核小组审核通过的学位论文选题,将上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一般不能随意改换题目,可以经导师同意在原选题范围之内进行调整。

  2、 开题报告考核小组审核之后要求进行改题的学位论文开题,一般应在考核小组做出改题决议之后40天内重新开题,并由考核小组重新考核,通过之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3、 开题报告考核小组已经审核通过,但在论文工作中因种种原因确实需要改题的,在经导师签字同意之后,提交改题申请,说明改题的理由和可行性。重新向考核小组汇报,经审核通过之后备案,开题时间从改题之后计算。

  4、 论文中期进展检查时发现学位论文题目与开题报告不符,且未经考核小组审核和备案者,本次考核作为对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的考核,通过者,按此时间计为开题报告通过,但答辩必须延期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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