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学位评定位委员会办公会议精神,研究生院公布了四个文件,强调了学位论文研究过程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对论文的选题、中期检查、答辩前的资格审查、论文评阅和答辩都提出了严格的要求,为保证我院研究生的论能够按规定进行,特强调如下:
1、研究生学位论文的内容应该以研究生本人从事的实验、观测或调查的材料为主,研究生导师应定期检查研究生的实验、观测或调查的原始记录,原始记录在答辩之前必须提交资格审查小组进行审查,研究生毕业后,应由导师保存备查。
2、严格导师负责制,导师对研究生的学位论文负有直接责任,导师应该对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整个研究和撰写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选题必须与指导教师的研究方向一致,如系跨学科或交叉学科研究,导师必须成立由相关学科研究生导师组成的指导小组(报学院审批,同时报研究生院备案),对学位论文的研究过程进行全程指导。
所有已经开题的研究生(包括未答辩的2003级硕士)和即将开题的研究生,请务必按上述要求核对自己的论文题目,不符合要求的尽快调整论文题目或完善导师指导小组。
3、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必须与其开题报告和论文进展检查时的研究内容相一致,如果在研究过程中需要更改题目,必须进行重新开题,经专家审查小组审查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导师必须保证研究生在更换研究课题后的研究时间和学位论文的工作量满足要求。如果最终学位论文与开题报告时研究内容不一致,一经查实,研究生院将严肃处理。
4、毕业研究生资格审核内容
一、 课程学习
1、 按培养方案的规定完成课程学习,学分达到要求,成绩合格(如果选课后未上课,成绩为0者,必须将课程重修之后才可答辩)。
2、 跨专业研究生按规定完成补修课程学习,成绩合格。
二、 按要求提交《研究生培养计划》,包括课程学习计划、论文工作计划。跨专业研究生须提交《跨专业补修课程申请表》。
三、 在规定时间完成学位论文开题报告,并且考核通过。
四、 按要求完成学术交流、实践教育和专业英语(硕士生和硕博连读生)。
五、 博士生必须水平考试合格。
六、 按要求完成中期考核,填写合格的考核表。
七、 在规定时间完成学位论文进展报告。
八、 按培养方案的规定提交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稿件录用通知的时间不应超过授学位的时间)。
九、 提交论文原始数据和导师对学位论文无抄袭的证明(网上查询)。
十、 无欠费情况。
十一、 参加了研究生电子注册,按要求提交照片。
经济管理学院
2005.12.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