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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管理学院会议室使用管理暂行办法

  (经济管理学院 2010-11-25 发布)

为加强学院会议室管理,确保学院会议室的规范有效使用,特制定本管理方法。具体条款如下:

 

1.学院会议室是学院专门用于召开会议、组织活动和接待客人的场所,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使用。本管理办法所指的学院会议室包括:会议室(1)[207]、会议室(2)[212]、会议室(3)[310]、会议室(4)[313]、学院报告厅[109]、研习室(1)[101]、研习室(2)[105]、教工活动室[309]。

 

2.学院会议室由学院办公室统一管理,负责使用登记与调度、设备维护等相关事宜。未经学院办公室允许,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会议室、不得擅自挪用会议室多媒体设备和桌椅等物品。

 

3.院会议室实行收费使用的事由包括:教师借用(包括课题讨论、接待来客、组织会议等事由)、学校其他部门借用,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1。学院会议室可以免费使用的事由包括:学院行政公务活动、学生开题与答辩、学院学术报告、学院学术会议、MBA学生上课、教职工党支部活动、学生工作活动等。

 

4.学院会议室实行提前预约制度。相关人员(部门)使用会议室,需至少提前一天到学院办公室填写会议室使用申请表,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经登记批准后,学院办公室将派工作人员于会议召开前20分钟打开会议室并调试相关设备。

 

5.学院各会议室使用人应爱护会议室设施,并保持会议室清洁。活动期间,要爱惜会议室的设备及物品,特别是多媒体设备等。与会人员应自觉维护环境卫生,杜绝不文明行为。

 

6.会议室活动结束后,会议室使用人应进行必要的检查,关闭会议室内各种电器设备的电源,关好门窗,对会议室进行清扫和整理,并配合学院办公室工作人员检查电子设备是否完好、桌椅摆放是否恢复原状等,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如果经工作人员劝说后,仍未自觉遵守各项规定,将停止其继续借用学院会议室。

 

7. 暂行办法自2010年121日起实行。

 

 

 

 

附件1:学院会议室收费标准

会议室名称

收费标准(半天)

容纳人数

会议室(1)[207]

300

30-40

会议室(2)[212]

150

10-20

会议室(3)[310]

100

20-30

会议室(4)[313]

200

50-60

报告厅         [109]

300

60-80

研习室(1)[101]

150

30-40

研习室(2)[105]

150

30-40

教工活动室[309]

200

30-40

          附件:会议室登记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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