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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3年“翱翔计划”学生发展支持项目的通知

  (经济管理学院 2013-05-23 发布)
为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高素质能力和全面发展,学校设立“翱翔计划”学生发展支持项目,以个人立项方式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成长成才提供帮扶。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根据自己的发展需求提出立项申请,经学院、学校审核批准后予以资助,由学生按照自己的发展意愿和项目计划实施项目。现将2013年“翱翔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2012-2013学年经学校认定建档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
二、资助范围及项目要求
1.学生申请资助的范围可包括学业提升、创新实践、素质拓展、能力提升、就业创业等某一方面的有助于学生成才发展的内容。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学业提升型项目。
2.学生自主提出发展需求,设计具体方案、自主完成项目,项目实施过程中接受学校中期检查,项目结束后提交项目总结。项目计划要求目标明确,切合实际,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3.每个项目须邀请1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原则上应由具有中级以上职称或正科以上职级,责任心强、热心学生工作的教师担任。
4.项目实施期限是2013年7月—2014年6月。
三、立项程序
1.申请人填写《中国农业大学“翱翔计划”学生发展支持项目申请书》(见附件,可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网站下载),经指导教师签字确认,于6月3日前提交到学院学生教育管理科。
2.各学院对申请书进行审核,填写意见,6月5日前将拟推荐项目的申请书纸质版和电子版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3.学校对学院推荐的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筛选,于6月25日前确定批准立项项目,并对立项结果进行公示。
四、项目管理
1.经费管理。对于每个批准立项的“翱翔计划”项目,学校给予1000-5000元的资助。经费应用于学生实施项目的必要开支,指导教师不得使用学生项目经费。项目立项后划拨70%的资助经费,项目结束通过验收后发放余下的30%资金。各项费用的开支应留存有效票据以供项目验收时检查。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如发现未按计划有效执行,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或经费使用不当的项目,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资助资金。
2.立项培训。确定立项后,学校召开项目培训会,就项目实施要求和日常事务管理进行讲解说明。
3.中期检查。项目执行中期,项目负责人应及时汇报进展情况,学校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并就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建议,学生根据建议及时改进项目的实施。
4.验收考核。项目结束后,所有项目立项人需要参加验收考核,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和财务说明,学校进行项目验收。

    附件: 《中国农业大学“翱翔计划”学生发展支持项目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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