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教育改革方案》(中农大校字【2012】1号)、《中国农业大学2009年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与指标分配办法》(研生[2012]5号)以及研究生院《2014年度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及编制招生专业目录工作通知》文件的要求,2014年招生仍实行研究生导师招生资格年度审核制度,新增研究生导师直接进行硕导和博导资格审核。
凡2014年准备招收研究生的教师,均需进行招生资格审核(招生导师应具备的各项条件审核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15日)。学院按学科成立研究生招生学科工作组,负责资格年度审核事宜。符合应具备的岗位基本条件要求方可于当年招收研究生,未经审核不得招生。
2014年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核办法,具体规定如下:
一、招生导师的基本要求
1、研究生导师必须做到为人师表,恪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近三年来指导的毕业研究生论文在评阅、抽查及复查中未出现质量问题;
2、严格遵守学校有关研究生管理的规定,且正在指导的在读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生和博士生)总数不超过15名;
3、能认真履行课程教学任务,任职时间(从2014年9月起至退休)能够满足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
4、身体健康,能正常从事科研、教学工作,且每年在校内工作的时间不少于半年。
二、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副教授、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或任讲师职称3年以上且具有博士学位;
2、近三年来以第一作者或者通讯作者发表1篇以上SCI、EI、SSCI、CSSCI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省部级三等以上科技奖(排名为前3名);或获得国家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
3、主持科研课题,招收硕士研究生当年到位科研经费在3万元以上(请提供实际到账经费账号)。研究生助研岗位资助津贴标准按学校规定执行。
发表文章的第一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须为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或中国农村政策研究中心或具有中国农业大学字样;本院教师和其指导的本校研究生或本科生共同署名发表文章者,本院教师等同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三、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应具备的条件
1、经学院审批并在学校备案的研究生导师;
2、本校导师应具有指导或协助指导研究生的经历,近三年发表过相关领域的研究论文,或在与招生相关领域兼职、挂职工作,或作为顾问、咨询专家等,有企业或行业部门的实战经验;
3、校外兼职导师应在与拟申请招生专业相关的领域(企业或行业)就职,有丰富的行业(企业)管理和实际工作经验,或具有与工作实力相当的职称(如工程师、咨询师、分析师等)或职务(董事长、总经理等),工作稳定,能满足在校指导研究生的时间要求。
四、招收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条件
1、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及以上职称;
2、近三年来年均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1篇SCI、EI、SSCI、CSSCI论文或发表1篇高水平论文;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省部级科研三等以上科技奖(排名为前2名);或获得国家专利局授权的发明专利;
3、主持省部级及以上课题,招收博士生当年到位科研经费在5万元以上(请提供实际到账经费账号)。研究生助研岗位资助津贴标准按学校规定执行。
发表文章的第一署名单位或通讯作者单位须为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或中国农村政策研究中心或具有中国农业大学字样;本院教师与其指导的本校研究生或本科生共同署名发表文章者,本院教师等同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
4、初次指导博士研究生的教师,应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的经历;
5、兼职导师可按上述要求提交近三年在核心期刊上发表文章的复印件或提供对中央政策有重大参考价值的资料,由学院审核确定招生资格。
五、招生计划安排基本原则
根据研究生院规定,2014年导师招生计划遵循如下原则:
1、研究生招生人数:原则上通过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可招收1-2名硕士生(含金融、保险专业硕士),通过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的导师招收博士生和硕士生的总数不超过4人,其中博士研究生不超过2名;
2、近三年在国际顶尖级学术刊物上以通讯作者或第一作者发表过研究论文,或者以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或者获得全国百篇优秀博士论文的指导教师,可适当放宽限制(招收硕士、博士均不超过3人);
3、兼职导师一般只能招收1名研究生。跨学院、跨学科专业招生的导师应执行以上原则,不得按学院和学科专业单独计算;
4、MBA研究生招生名额按研究生招生与复试时的指标和招生情况确定。
六、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提交材料
拟在2014年招生的研究生导师,请按要求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2014年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条件审核表》(附件1),6月3日下午3点之前向学院213室提交纸质材料一份,由学院统一将材料转交各学科研究生招生工作组秘书(博导兼硕导者只需审核博士生招生资格,符合学术型硕士导师招生资格者不需再进行专业硕士导师资格审核)。
2、上述审核表中所列文章、获奖、专利、报告等,需提供文章原文第一页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其他相关材料。
经学院与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获得2014年研究生招生资格。
七、招生计划申报
请各位拟招生老师参考《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2014年招生专业目录》(附件2),在《2014年经济管理学院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计划表》(附件3)或《2014年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表》(附表4)中准确填写2014年拟招收研究生的专业、招生方向和详细的招生人数,并于6月3日下午3点之前提交一份纸质表格(本人务必签字)至学院213室,由学院统一将材料转给相关招生学科工作组秘书。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材料者,视为自愿停招一年。
拟招生导师按其申请的招生学科,由相关学科研究生招生工作组进行资格审核、确定招生名额。各学科于6月13日下午3点以前将相关材料提交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导师,其招生专业和方向将列入《经济管理学院2014年招收研究生导师介绍》上网供考生查询。为对考生负责,导师招生专业上网公布之后将不再调整更改,未列入名单的导师没有2014年招生资格。
八、时间安排
6月3日前:研究生导师提交《2014年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导师招生条件审核表》和《2014年经济管理学院研究生招生计划表》.
6月8-13日:各学科组进行相关工作
6月14-15日:学院汇总并上报研究生院
经济管理学院
2013年5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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