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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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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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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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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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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完成校级抽查(1、提前毕业研究生;2、往年曾被抽查到,但办了延期的研究生;3、博士研究生学术新人奖获得者。)研究生学位答辩资格审查。并将研究生学位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名单报研究生院学位办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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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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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统一提交校级抽查研究生学位论文到研究生院学位办203室。注意: 1、博士学位论文每人需提交1份PDF格式的电子版和2本纸质版;2、硕士学位论文每人需提交1份PDF格式的电子版和1本纸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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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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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组织完成申请本次答辩研究生学位答辩资格审查、学位论文评阅(校级抽查生除外)和组织答辩。继续严格执行博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制度。被校级抽查的研究生待论文评阅意见全部返回且均为允许答辩者,学院方可按规定组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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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申请学位答辩
(硕士:2012年6月以后
博士:2010年6月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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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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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参加学位答辩人员,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学院审批后,由学院统一到研究生院学位办201室办理申请学位答辩的相关手续,同时提交研究生学位答辩资格审查通过名单,并领取专用答辩材料,逾时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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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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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学院统一提交已通过学院答辩资格审查的研究生正式学位论文(注意: 1、博士学位论文每人需提交1份PDF格式的电子版和2本纸质版;2、硕士学位论文每人需提交1份PDF格式的电子版和1本纸质版。)到研究生院学位办201室,逾时不再受理。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学位论文的盲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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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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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需根据研究生院学位办返回的专家评阅意见,按规定组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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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学力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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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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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携:①入学资格认定书原件;②交费凭据复印件(硕士1.8万元;博士2.2万元);③正式成绩单2份(凭交费凭据到培养处-西区主楼2001室-打印);④正式学位论文等材料到研究生院学位办(西校区主楼201室)办理答辩通知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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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8日-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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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组织完成申请答辩生的资格审查,同时提交资格审查通过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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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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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交已通过学院答辩资格审查生的正式学位论文(1、博士学位论文每人需提交1份PDF格式的电子版和2本纸质版;2、硕士学位论文每人需提交1份PDF格式的电子版和1本纸质版。)到研究生院学位办201室,逾时不再受理。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学位论文的盲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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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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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需根据研究生院学位办返回的专家评阅意见,按规定组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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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
专业学位
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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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0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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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提交经导师审查同意答辩并签署《学术道德承诺书》的学位论文(纸本及电子版)到相关学院,逾时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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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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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对提交的学位论文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通过名单(纸质版和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学位办203室,须同时提交学位论文的电子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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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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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校级抽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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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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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学院须将被抽查到的研究生学位论文(1、博士学位论文每人需提交1份PDF格式的电子版和2本纸质版;2、硕士学位论文每人需提交1份PDF格式的电子版和1本纸质版。)送研究生院学位办2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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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5日-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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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组织完成申请本次答辩的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校级抽查生除外)和答辩。校级抽查生,学院需根据研究生院学位办返回的专家评阅意见按规定组织答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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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4日--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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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提交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结果及研究生学位申请的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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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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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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