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做的报告题目是《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与大家交流一下“林改”问题,主要讲基地林产业制度改革的绩效。主要从三个方面讲解:第一,中国林业的概况和实际情况;第二,GDP产值的改革;第三,了解一下案例研究的情况。
每五年一次的森林资源清查2004年到2008年的数据显示,大概中国的森林覆盖率是20.36%,世界的平均水平是26%,所以我们低于世界的平均水平;中国的森林覆盖面积大概是3亿公顷,我们的耕地面积是18亿亩地,所以林地占地面积很大,但人均林地面积是0.15公顷世界的平均水平是0.62公顷,占世界平均较高的水平;我们的林木蓄积量为137亿立方米是在有林地的那个部分,还有一部分蓄积量在道路旁、小区小片林地,我们的人均蓄积量大概是10立方米,世界的平均水平是68立方米,所以我们的蓄积量远远低于世界水平;我国的天然林面积大概是1.9亿公顷,人工林面积大概0.6亿公顷,我国现在人工林面积是世界上最大的。
我国三分之二是中园林和幼园林,三分之一是成熟林和过熟林,所以我们现在可采伐的面积比较小,这样它的供给存在很多问题,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它的供给会增加。但从世界平均水品看,这个蓄积量类似农业的粮食产量,是反应林地生产力水平很重要的指标。我国还面临一个分布不均的问题,主要分布在吉林、黑龙江、内蒙东北地区,西部地区林地分布很少,最近四川、云南等地都发生火灾,由于天气干旱,会造成森林火灾比较频繁。中国森林资源的变化情况:76年第一次森林清查森林的覆盖率大概是12%多一点,1977-1988处于上升阶段,89年到93年的覆盖率大概30%左右。
在此介绍一下森林对于我们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2005年亚太地区森林面积是7.3亿公顷,比2003年增加3亿公顷,主要是中国森林资源的增加。它的贡献在于对气候变化的影响,包括我们的林地面积、人均面积、人均蓄积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中国是一个缺林少林的国家,所以我们开始大规模的植树造林。从1949年到89年我国的林业投资非常少,林业投资带动两部分投资:一是叶林投资、植树造林,另一个是森林工艺。98年以前投资面积很小,98年之后迅速增长,这个六大林业重点工程有很大关系,林业系统多数在自然保护区和国家森林。
1988年到现在我们的集体林业一直占我们整个国家的林地面积60%的比重,集体林地主要在南方,包括我们的浙江、安徽、福建、湖南、湖北、广西,还有河南和广东,集体林区这个面积能够占到全国的我们讲10个省区,所以中国森林资源的供给和木材的供给问题是在靠集体林区来解决;国有林区主要在东北、内蒙、北疆地区、海南的一部分地区。对于林区的管理也产生一定问题,是要成为景观还是一个生态系统。因为生态系统需要一定的范围,需要一定区域形成一个生态系统,生态系统功能的细致化的同时可以产生生态服务的吸收。这个细致化问题不是单纯地影响到我们林地生产力问题,还影响到我们整个生态系统的安全问题,这个细致化给农地的细致化带来一定的影响。
最近我们公布新的扶贫战略规划,森林资源丰富地区恰恰是比较贫困的地区,所以我们可以考虑在扶贫过程把森林资源的优势转成一种经济有事,提高林业在扶贫过程中的贡献。在2020年的扶贫里面增加林地面积,尤其是贫困地区,我们还要考虑三方面问题:生态问题、扶贫问题、消费系统的改善。
林业改革跟农业改革有很相似相似之处,基本上是农业开始做林业跟着学,但是林业有它自己的生态特点,与农业不同的是:林业大概需要十年、二十年甚至几百年才能获得收益,根据这一特点,我们关注一些文件:一是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确定改革开放;二是81年《关于保护森林发展林业若干问题的决定》,确定林权;85年我们制定了森林法,85年以前没有森林法,但85年出现乱砍乱伐的问题,没有考虑相关的配套措施。96年开始出现林立林木纠纷问题,类似农地纠纷一样无法解决,98年修订了森林法,对一些条款进行修改,把原来计划经济比较浓的地方取消掉,考虑了加大经营的变化;99年出台土地经营管理法,跟林也有很多相关之处,同时开始第一个经营林区的改革试点,这是国家林业部和国家体制改革委员会做出的关于林业体制改革的一个重要决定。2002年全国通过了战略经营承包的过程;0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制定关于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决定性文件指导林权制度改革。
对于林地的经营管理、产权制度的改革主要考虑的是一种分权式经营,这是改革的核心,包括我们经营权利分给一家一户,既是一种授权过程,又是一种分散经营过程。制度改革的原因,首先是中国产业强大的政府有兴趣,想提高农民收入的问题;其次就是中国木材的需求量很大,现在我们有一些林业系统,在做林业采伐的工作,利用我国丰富的劳动力资源,劳动力成本相对低廉。
有效地增加我们木材的供给问题,从1978年到2009的中国木材的进口量在南方省区木材产量接近一个亿,如果把南方的木材产量能够提高一倍,生产力水平能够减少我们的需求,使其接近林地生产力水平,大概相当于当地国有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到一半,所以我们提升的空间还是有的。我国木材加工行业发展非常快,产量和需求量都很大。
我们面临的产权纠纷问题,包括土地改革、公式化的合同都会产生一些权利的纠纷,因为这个过程要经常调拨产权,这里就是林产。当时人们对林地不感兴趣,因为木材价格不高,人们不会对没有利益的东西感兴趣,其次就是集体林权水平相对平均水平的1/3到1/2,很小的生产力水平。老百姓的林权交给国有林区,有很多利益的变化,有很多优势得以体现:第一我们要增加森林资源的数量,包括林地面积、林地的蓄积;第二是提高生产力水品,改善林地质量。林地改革要考虑的另外一个问题就是能不能增加林地资源丰富地区农民的收入。林地产业制度的改革需要一个支撑系统,我们称为“配套改革”,例如森林保险,自然灾害的风险性可以通过一定的保险得以降低;减轻一定的林业税费,虽然税率降低,但是由于税基变大造成了税费负担加重。
很多贫困地区依靠林业来维持生计的,例如临朐县,让我们开始思考林地能否做抵押,抵押容不容易获得贷款以及林地林流转问题。林权制度改革问题也应该搞民主改革投票,要求三分之二的农民要举手同意才能搞产权制度改革,制定相应的林改方案,通过乡镇审批、林业局审批方案的合理性,然后公示,政府还要发挥自己的作用为农民普及相关知识,也在这个民主投票过程中提高农民的民主意识、提高老百姓对文件学习的积极性。
另一改革点就是发放林权证,使林权证全国统一,说明林权能够进行流转,全国范围内进行的林权的全部方案调整说明产权的流转转为资本的运营,所以农民获得林地的收益不单纯是能丛林地上获得有关木材的收入,还有林权的抵押性,促进农民小额信贷的发展。现在已有十几个省完成了此项改革,还有几个省在陆陆续续地推行阶段。
我们做了一些案例研究,通过对九个省的调查,从九个省中随机选取乡镇、农户,以保证调研的质量,通过问卷调查了解当地林地变化趋势、林地面积等各方面情况。从调研情况看,林地面积基本上是增加的,辽宁增加比较多大概49%左右,浙江增加的比较少,这些数据表明林改前一年是农民占有林地做最少的,林改以后林地面积是增加的,但增加到一定程度也存在下降问题。
下面我再对生态林情况进行讲解,在林地分类中一是以市场为导向的商品林;二是以防止水土流失、防沙治沙的生态林;还有一种是兼容林,既有收益效益又有用公益效益。只有将林种细分才能保证数据质量,在通过对2400多个农户进行调查林地流转,从2003年以后林地流转面积逐步增加,通过考虑一些影响因素如教育水品、人口数等,发现林地面积对老百姓收益来说有很大影响;税负比较高会影响农民可支配收入,减轻税率可以增加农民的收入;森林保险对老百姓收入是有很大好处的;在林改以后国家对造林给予补贴,这个影响也是显著的;林地的外出打工对农民收入来说是5%的显著水平,并不是很显著;对于林改的完成年限问题影响也是比较显著的,这是一个短期效应而非长期效应,所系现在的林改没有增加乱砍乱伐的问题,但木材产量还是在增加。
林改以后经济力并不显著,因为林权制度里面基本上对集体,对经济来说就是林权政府,在原来经济里并没有发放林权证,但现在制度改革江林权证发放,所以对收入的影响就不显著。林改以后对效率的影响,一方面增加了老百姓的产能,另一方面也增加了老百姓的投入,这就说不清产出的增加是依赖生产要素还是依赖生产效率的提高,如果简单地依靠老百姓生产要素的增加,除了林改以后生产效率的变化,需要通过模型进行研究。通过对辽宁省03年到07年增长率的研究,发现增长率还是比较大的,包括全年生产力、生产效率的增长比较显著,另外几个省效率增加也比较显著,所以我们说林改以后增加老百姓的收入,同时也增加老百姓的投入、提高效率,这里面还有很多的细节问题需要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