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村政策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的科研能力与学术水平,保证博士学位论文的质量,经中心学位分委员会批准,对中国农村政策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相关规定进行修订。
一、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有效统计期刊为:SSCI、SCI、EI、ISTP收录论文,其他公开发行的国际期刊收录论文,中心指定的A类与B类中文期刊(见附表)。
1. SSCI、SCI、EI(核心)收录的论文,视为A类期刊论文; EI(非核心)、ISTP收录的论文,视为B类期刊论文;在其他公开发行的国际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视为B类期刊论文;
2.《新华文摘》全文转载的论文,视为A类期刊论文;《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三种报纸“理论版”中发表的学术论文(3000字左右),视为B类期刊论文;
3. 发表的EI(非核心)论文无论篇数多少,最多只计1篇B类期刊论文;发表的ISTP论文无论篇数多少,最多只计1篇B类期刊论文;
4. 本规定中“发表学术论文”不包括发表在学术期刊增刊上的文章;
5. SSCI 、SCI 与 EI(核心)收录论文,正式录用通知或Online样稿视为公开发表;EI(非核心)及其他国际期刊和国内期刊论文,正式刊登后视为公开发表,稿件录用通知(或证明)无效。
二、博士研究生在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前,公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需达到以下要求:
1.普通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达到下列条件之一:①一篇A类期刊论文;②二篇B类期刊论文;
2.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达到下列条件之一:①一篇A类期刊论文及一篇B类(及其以上)期刊论文;②三篇B类期刊论文;
3. 申请提前答辩的博士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达到下列条件:两篇A类期刊论文,其中一篇必须是SSCI或SCI或A+类论文;
4. 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的研究生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达到下列条件:1篇B类(及其以上)期刊论文。
未达到上述发表论文要求的博士研究生,不能进入学位论文答辩程序。
三、论文第一作者署名单位必须是下列二种名称之一: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村政策研究中心。
四、根据中国农业大学规定,博士研究生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始稿件必须经过导师审核,投稿前必须由导师签字同意(详见学校科研院网页“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审核办法的通知”)。
五、本规定适用于2011年及以后入学的博士研究生。2011年以前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仍然按照原规定(2007年1月1日生效的“中国农村政策研究中心博士生发表论文要求”以及2010年6月生效的“博士发表论文补充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解释权和修改权归中国农业大学中国农村政策研究中心学位分委员会。
中国农村政策研究中心
2011年8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