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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1年文件材料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
各归档单位: 随着2010年度学校各项工作的结束,文件材料年度立卷归档工作按计划正常展开,档案与校史馆就文件材料年度归档的要求如下: 一、归档时间 2011年6月底以前,党政机关完成2010年工作中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的移交工作; 2011年10月底以前,各学院完成2010年工作中形成的归档文件材料的移交工作。 二、归档要求 归档文件材料齐全完整,整理规范,目录完备。 三、归档范围 各单位在职能工作中形成的,办理完毕,并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包括文字、照片、声像、电子文件等形式。移交的电子文件必须符合格式标准,并刻录成光盘(数据格式CD或DVD)。 四、档案移交方式 归档材料的原件与目录以及相应电子文件须经档案馆业务指导负责人检查合格后办理移交手续。 五、业务指导联系方式 负责人:苏雅澄、蔡远渊 联系电话:6273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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