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关于申报2010年聘请外国专家开设研究生课程项目的通知

    为进一步推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加强研究生教学的国际交流,提高研究生教学水平,学校决定在《中国农业大学“211工程”三期建设项目》中设立专门经费,聘请外国专家开设研究生课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聘请原则
    贯彻“择优选聘,保证质量,发挥所长,讲求实效”的原则。
二.聘请要求
    1.拟聘请外国专家必须对华友好,愿意合作。
    2.聘请的专家应具有三至五年以上的教学和科研经历;具有博士学位或副教授以上职称并在该学术领域有较高的造诣。
    3.外国专家讲课学时数不得少于该门研究生课程总学时的50%。
    4.外国专家在校期间需就其所在国外院校的研究生教学工作与相关专业的教师进行一次交流和研讨。
    5.需配备一名中方教师(一般为项目申请人),协助外国专家开展教学活动。
三、申报程序
    1.凡聘请外国专家讲授研究课程的项目申请人,需提前一个学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外国专家讲授研究生课程申请表》(附件1);如为新开课程同时需要填写《中国农业大学新开课申请表》。
    2.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结合本学院研究生教学的实际,对外国专家担任研究生课程教学的任职资格、教学科研经历、教学内容等进行严格审核。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研究生院审批。
    3.本项目不进行集中评审,项目负责人可于2010年10月30日前申请,额满为止.
四、项目总结
    项目申请人需对外国专家所授课程的教学理念、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方法、教学组织形式、效果等几方面进行系统总结(见附件2)。总结一式二份提交给学院及研究生院。
五、资助金额
    研究生院资助外国专家的一次往返路费(经济舱),并按100元RMB/每学时支付讲课酬金。来华期间的住宿费、生活费等可申请国际合作处外专项目或从其它费用支付。

联系人:曹文芩     联系电话:62734932      电子信箱:caowenqin@cau.edu.cn

 

附件1:外国专家讲授研究生课程申请表
附件2:外国专家讲授研究生课程总结考核表
附件3:研究生课程外国专家教学效果调查问卷(参考样例)

 

研究生院

2010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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