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工作组:
与经办银行协商,我校2004年国家助学贷款研究生部分已于近日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按中国银行要求,申请贷款的研究生必须准备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封面和第一页)、入学通知书(新生)复印件、户口迁移证复印件。
(2)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关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证明复印件。
(3)填写完整并经学校加盖公章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
以上所有提交材料需为A4纸大小,且申请本人必须在每份材料上签字。
2、近期工作安排
(1)各学院从研究生院领取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审批表,组织学生按要求认真填写,并进行初步审核。具体领取时间由研究生院通知。
(2)11月1日—11月3日,将所有提交材料交至研究生院208房间。
(3)银行工作人员统一现场办理助学贷款手续,时间待定。
联系人:杨昕,电话:62732394,E-mail:yx@cau.edu.cn。
研究生院招生与学生工作处
2004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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