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

____为做好我校公派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公布<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的通知》和我校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选派五年计划,结合我校实际,制定了《中国农业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____ 一、选派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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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与我校签署的协议,每年选拔100名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或在读博士研究生到与我校有长期合作关系或根据国家需要选定的国外一流大学(研究机构)、学科,师从一流导师,在国际知名学者的指导下攻读博士学位或双方联合培养博士生。
____ 二、选派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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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面向学校需要,依靠学校工作,服务学校发展的宗旨,以学院为主体,按照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组织选拔和评审工作。
____ 三、选派要求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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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科要求
____ 结合学校创新团队、创新基地和平台、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学科建设的实际需要,优先资助《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选派办法》确定的通信与信息技术、农业高新技术、生命科学与人口健康、材料科学与新材料、能源与环境、工程科学、应用社会科学与WTO相关学科等学科领域。
____ 2.选派类别条件及留学期限
____ 1)派出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选拔对象为优秀在读硕士生,或博士一年级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留学期限为36-48个月,具体期限根据接收方学制确定。 
____ 2)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拔对象为在读优秀博士研究生,申请时一般应完成课程学习任务,年龄不超过35岁。留学期限为12-24个月。派出后实行联合培养。
____ 3.资助方式
____ 国家留学基金委按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资助标准提供留学期间的生活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国外院校负责学费,并为留学人员提供科研工作条件。
____ 4.申请人基本条件
____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和业务素质,并在学习研究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祖国建设,特别是为我校发展服务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____ 2)外语水平须达到国外接收院校的语言要求。如国外接收院校无语言要求,则外语水平应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相应标准。
____ 3)定向、委托培养和在职研究生以及在职攻读学位研究生等不属于本项目派出范围。
____ 4)派出攻读博士学位者,在申请时须提交国外高校的入学通知书(需注明入学时间、专业方向、留学期限、费用负担办法等有关事宜)或接收意向书复印件;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须提交国外院校或者研究单位导师出具的正式邀请函及国内外导师共同为制定的详细的研修计划;入学或者派出联合培养的时间原则上为申请当年。 
____ 5)身心健康。 
____ 四、选派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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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校成立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领导小组,根据我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制定有关规定,全面领导项目的实施和管理。
____ 2.研究生院负责项目派出人员的选拔、组织与管理工作。国际合作与交流处负责项目的上报和派出人员出国手续的办理。
____ 3.各院成立工作小组,指定专人负责选派工作,同时指定一名具有一定外语基础的工作人员作为工作小组秘书,具体协助选派事宜。各院应结合我校“十一五”学科建设和发展规划,按照选派要求制定年度选派方案,并组织各系、专业指导教师落实选派计划,择优推荐候选名单。
____ 4.被推荐的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向所在学院提交书面申请和提交所需材料。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同时提交国外高校入学通知书或接收意向(办理出国手续前必须提交正式录取通知书);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提交国外导师的邀请函及国内外导师共同制定的研究计划。
____ 5.各院工作小组需对年度申请派出人员进行集中评审,从加强本院重点学科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要求出发,综合考核申请人的业务条件、发展潜力以及培养前景等方面,优先排序确定派出人选。  
____ 6.研究生院会同国际合作与交流处汇总各院申报名单和材料,并上报学校项目领导小组评定,确定年度派出名单。国际合作处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有关规定上报派出名单的申请材料,办理相关派出事宜。
____ 7.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相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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