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研究生教务老师及全体2002级研究生:
2002级研究生即将毕业,在求职、考博、申请论文答辩等工作中都将需要成绩单。为了确保准确、提高效率、规范管理,现对2002级研究生成绩单核对和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对成绩单
1、研究生通过网上选课系统查看并核对本人的成绩单,核对的内容主要有:
(1)是否有的课程没有成绩,并说明是属于参加考试没有登录成绩还是缺考;
(2)学位课是否修完,总学分是否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
(3)本专业的学位课是否都有“*”标志清楚,若选修别的专业的学位课,是否也带有“*”标志(需要去掉);
(4)硕士生外语如果第一次考试没有通过,将显示两次成绩,需要删掉第一次不及格的记录;
(5)其他课程如果第一次考试没有通过,也将显示两次成绩,需要在第二次成绩的“备注”栏中注明“重修”;若课程不及格又没有重修,需在“备注”栏中加以说明;
(6)其他需要修改的情况。
如果成绩单存在上述问题,请研究生打印出来并加以注明,于2004年11月19日前交到学院教务老师处。
2、学院教务老师结合以上方面进行复核,复核截止时间为2004年11月24日。
3、对核对中的问题进行分类处理:
(1)对参加考试没有登陆成绩的,报研究生院核查后进行补登;
(2)若学位课没有修完、总学分没有达到培养方案的要求、课程不及格的,需研究生尽快补修或重修;
(3)其他问题需要修改的,由学院教务老师将选课系统中该生的“成绩单打印标准格式”复制到word文档中进行处理,按学号为文件名加以保存,并将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备案。
以上处理截止时间为2004年11月26日。
二、成绩单打印和管理
1、集中打印和盖章:成绩单核对无误后,由学院教务老师统一集中打印4套(不具备打印条件的,可到研究生院打印),在2004年11月30日前完成。打印后到研究生院盖章。
2、成绩单的使用:4套成绩单分别存学生个人档案、答辩后存培养档案、研究生本人保存、就业单位留存。研究生求职时可暂不向用人单位提供成绩单,若单位提出要求,可先提供复印件,待双方都有了明确意向后再出具原件。
3、研究生因考博或其他情况确需增加成绩单原件时,自行复印,直接持本人保存的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到研究生院招生与学生工作处加盖公章。若个人成绩单遗失,到学院教务老师处打印,由学院教务老师签章后到研究生院招生与学生工作处加盖公章。
研究生院
2004年1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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