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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工作规定

一、培养目标
    1、培养目标
     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培养适应全球化发展要求,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特别是农业农村发展需要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公共管理专门人才。
    2、培养要求:
    (1)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树立科学发展观;有高尚的科学道德和良好的合作精神;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能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服务。
    (2)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获得者应掌握相应学科领域的基础理论、系统的专业知识,以及相关的人文和社会科学知识;具有创新意识和独立从事公共管理工作的能力。基本掌握一门外国语,能够阅读相应领域的外文资料。
    (3)身心健康。

二、培养对象
    
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培养对象主要为获得学士学位后、有三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的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工作人员。

三、主要培养方向

  • 发展规划与管理
  • 扶贫与发展管理
  • 社会管理 (社会保障与社会工作)
  • 土地与自然资源管理

四、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1.攻读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的研究生,采取进校不离岗的方式学习。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实行多学科综合、宽口径的培养方式。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6个月。
    2.实行导师负责,发挥集体指导的作用,吸收有丰富实践经验的政府部门和其他公共机构人员参加论文指导工作。
    3.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最长不超过五年。

五、学分要求与课程设置
    
公共管理硕士实行学分制,公共管理硕士在规定年限内应修完必修的课程和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60分及格)。公共管理硕士总学分要求不少于42学分,其中核心课程不少于23学分,方向必选课程不少于6学分,选修课程不少于11学分,社会实践培养环节为2学分。
    课程设置由核心课程、方向必修课和公共选修课三部分组成。核心课程、方向必修课为必修课程,公共选修课力求满足不同培养对象的要求,体现多样性。
    教学采取课堂授课、案例教学、参与式研讨、模拟训练和社会调查等多种教学形式,以问题为导向,多数课程使用双语教学,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既把握公共管理学科前沿,又密切结合公共管理实践。强化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

六、培养环节

1.专业社会实践,集中组织实践活动,考核合格记2学分。

2.开题报告

3.论文工作中期报告

七、学位论文
    
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论文应紧密结合政府部门及非政府公共机构的管理实际选题。论文形式可以是专题研究成果,也可以是高水平的调研报告或案例分析报告。论文应体现作者运用公共管理及相关学科的理论知识和方法去分析解决公共管理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技巧。论文工作量一般为一年。论文字数为 2-3 万字。
    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论文应至少有3名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评阅,其中应有来自实际工作部门的专家。答辩委员会应由5位专家组成。导师可参加答辩会议,但不得担任答辩委员会主席。

八、学位授予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按照培养规定和培养方案要求,通过课程考试取得规定学分并完成规定培养环节、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由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通过、校学位评定会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公共管理硕士学位。如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经分委员会同意,可在一年之内进行修改和完善,符合要求者,可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再次申请学位论文答辩,过期不再受理答辩申请。

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

附:公共管理硕士培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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