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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OO九年中国农业大学春季田径运动会竞赛规程

( 学生组 )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   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树立学校教育 “ 健康第一、育人至上、体格与人格并重 ” 的指导思想 ”, 增强广大学生的体质健康水平,进一步推动 ” 阳光体育 ” 的实施。经学校领导批准,决定举办本届春季田径运动会。

一、竞赛时间: 2009 年 4 月 25~26 日

二、竞赛地点:东、西校区体育场

三、竞赛项目:分竞技类项目和 健身趣味类项目

(一)竞技类项目

1. 男子组: (11 项 )100 米、 200 米、 400 米 、 1500 米 、 5000 米 、 4 × 100 米接力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 (7.26 千克 ) 、三项全能(按 100 米、铅球、跳高顺序,一天内完成)

2. 女子组 :(10 项 ) 100 米、 200 米、 400 米 、 800 米 、 3000 米 、 4 × 100 米接力跳高、跳远、铅球 ( 4 千克 ) 、三项全能(按 100 米、铅球、跳高顺序,一天内完成)

3. 男、女混合组 :(1 项 )10×200 米接力

(二)健身趣味类项目( 12 项)

掷实心球(男子)、足球运球绕杆射门(男子)、全场计时运球投篮(男子)、沙包投准(女子)、定点投篮(女子)、“跳绳踢毽”往返跑(女子)、“心心相印”迎面接力赛(男、女混合)、“同心协力夺胜利”(男、女混合)、 30 米抱球折返接力赛(男、女混合)、集体跳长绳(男、女混合)、拔河比赛(男、女混合)“ 10 人同心协力” 2000 米合作健身跑(男、女混合)

四、参加办法:

( 一 ) 资格:

1 、凡 我校正式注册的学生 ( 校本部各学院学生、建设大学学生和烟台研究院学生 ) 均可报名参加。

2 、凡参赛的运动员必须经医生检查确认身体健康,并在报名单上加盖本学院公章方为有效。若因健康原因出问题,后果自负。

( 二 ) 分组和报名人数:

一、竞技类项目

1 、竞技类项目除男、女接力和男、女混合接力项目外,分普通学生组别和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组别 。 各单位限报项目男女运动员总数不得超过 60 人。

2 、竞技类项目除有部分项目被安排在我校东校区比赛外,绝大部分项目在我校西校区进行。

二、健身趣味类项目

1 、健身趣味类项目分男、女组别和男、女混合组别。 各单位限报项目男女运动员总数也不得超过 60 人。高水平运动员学生不得参加健身趣味类项目的比赛。

2 、 健身趣味类项目比赛均在我校东校区举行 。

( 三 ) 单位: 校本部 14 个学院及教务处所属理科实验班,分别以院和理科实验班为单位参加本次比赛。建设大学及烟台研究院学生可分别以上述名称为单位组队参加本次比赛。 每单位可报名领队 1 人,教练 2 — 4 人。

( 四 ) 项目与报名要求:

1 、凡报名参加竞技类项目 普通学生组别单项比赛的学生每人限报二项、每项限报三人,可兼报接力;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组别的学生每人限报二项、每项报名人数不限,也可兼报接力。上述两组别中报全能项目者不准兼报单项,但可兼报接力项目。建设大学体育学院学生参加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组别的比赛。

2 、竞技类项目中的男、女 4 × 100 米及男女混合组 10× 200 米接力项目以学院为参赛单位进行比赛。每单位只可报一支参赛队伍。其中, 男女混合组 10× 200 米接力比赛必须是 5 男 、 5 女进行参加 。

3 、凡报名参加健身趣味类项目的学生必须是普通学生。男、女各单项比赛

每 人限报二项、每项限报三人 , 可兼报男、女混合组的比赛 。

4 、男、女混合组中各项目的比赛以学院为参赛单位,每单位可报一支参赛队伍。其中, “心心相印”迎面接力赛必须是 6 男、 6 女并按报名顺序组成男、女 6 对选手参加比赛;“同心协力夺胜利”比赛必须是 2 男、 1 女参加; 30 米抱球折返接力赛跑必须是 2 男、 2 女参加;集体跳长绳比赛的上场参赛人数为 12 人(专职摇绳手 2 人,男女不限。场上比赛者必须是 5 男、 5 女并按报名顺序参加比赛);拔河项目上场参加比赛人数为 10 人(必须是 8 男、 2 女);“ 10 人同心协力” 2000 米合作健身跑必须 为 6 男 、 4 女参加 。

5 、 报名参加竞技类项目比赛的普通生运动员和报名参加健身趣味类项目的普通生运动员两者之间不得互相兼报。

6 、报名时不得超项,不得冒名顶替和谎报组别。

( 五 ) 报名日期及手续:

1 、请各单位通过我校体育与艺术教学部网站,( tiyubu@cau.edu.cn )网络下载并填写大会统一格式的 WORD 正式报名表,男女分开,用 A4 纸使用计算机横排版打出一式两份并加盖学院公章 ,于 2009 年 4 月 10 日 ( 星期五 ) 上午 8 : 30 - 12 : 00 送交西校区体育与艺术教学部,过期作弃权论,报名后不得更改。另外,报名时同时附交 WORD 报名表的电子表格一份。

2 、凡报名参加竞技项目类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组别的学生(含建设大学体育学院的学生)在填报项目时,请用“ T ”在报名表的备注中注明。

3 、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报名时各单位需交保证金 500 元,无故不参加比赛或弃权,按一次/人扣 50 元进行处罚。若有正当理由,由单位出示证明,赛前或比赛期间到编排记录组备案。 ( 以编排记录公告统计为准 )

4 、 2009 年 4 月 28 日 ( 星期二 ) 上午 8 : 30-12 : 00 各单位到西校区体育与艺术教学部办理保证金退换手续。

五、比赛办法:

1 、竞技类项目比赛采用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 2008 年《田径竞赛规则》、健身趣味类项目采用本届校春季田径运动会制定的规则进行比赛。

2 、全校各参赛单位学生报名参加竞技项目类中的男、女跳高、男、女铅球和男、女三项全能等项目的比赛,一律在我校东校区田径场进行。其它男、女竞技类项目的比赛在西校区田径场举行。

3 、 男、女 100 米、 200 米、 400 米 等项目报名人数超过 8 名采取分组预赛、按成绩录取 8 名参加决赛。

4 、竞技、健身趣味类的各项目预赛或决赛的分组,分道与比赛顺序由大会编排记录公告组统一抽签排定。若有竞技、健身趣味类项目普通生组中单项报名人数或竞技类接力项目及健身趣味类项目男、女混合组中的报名队数等于或小于 3 人 ( 队 ) 时,由编排记录公告组通知取消该项比赛。

六、录取名次和奖励

( 一 ) 个人名次

1 、 本届校运会竞技类各单项 比赛采用普通生与高水平运动员学生同场比赛分别录取名次的办法进行。

①普通学生组别单项决赛的名次按成绩录取前八名并按 9 、 7 、 6 、 5 、 4 、 3 、 2 、 1 计分。

②高水平运动员组别的学生在参加径赛项目的比赛有预赛时,只参加预赛阶段的比赛,不参加决赛。当参加只有一个赛次的径赛或田赛项目的决赛时,与普通生参加比赛的赛次(轮次)相同。高水平运动员单项成绩,当只有分别相当或超过普通生组别学生决赛第一名成绩时,方可按成绩优劣排列本组别所报各项目的相应名次。最多录取 4 名,最少为 0 。按 7 、 5 、 3 、 1 计分。除此之外,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组别的学生单独录取名次时,不能有并列名次。

2 、竞技类项目中的男、女及男女混合组别中的接力项目录取名次同单项,计分加倍。

3 、竞技类项目中,普通学生组别计分项目若遇名次并列,取消下一名次,得分平均;报名人数不足八人或接力项目不足八队时,按实际参加人(队)数减一录取,计分方式不变。

4 、健身趣味类项目各男、女单项及男女混合组中除 男女跳长绳;拔河比赛及“ 10 人同心协力” 2000 米合作 健身跑 比赛外, 均录取前八名,按 9 、 7 、 6 、 5 、 4 、 3 、 2 、 1 计分,不能有并列名次。

5 、健身趣味类项目男女混合组别中的 男女跳长绳及“ 10 人同心协力” 2000 米合作 健身跑 比赛同单项录取名次,计分加倍。 拔河比赛 视报名参赛队多少,采用预赛分组;决赛淘汰附加赛或单独排淘汰赛进行比赛, 录取前四名,按 12 、 8 、 6 、 4 计分。上述三项比赛也不得有并列名次。

6 、健身趣味类项目中,如报名人数不足八人或男、女混合组的比赛项目不足八队时,按实际参加比赛人(队)数减一录取,计分方式不变。

7 、对竞技、趣味健身类比赛各单项前八名颁发奖品,竞技类接力项目和健身趣味类项目中的男、女混合组别的各项目比赛只计分不发奖。

8 、凡打破校田径最高记录者追加 10 分,并颁发破纪录奖;一个运动员在同一个项目上,不论破几次记录,只发给一次破记录奖。

9 、凡发生冒名顶替、谎报组别、超项等作弊行为,一经查证核实,取消名次并追回奖品。

( 二 ) 团体名次

1 、 按各单位得分累计,分别录取男子团体、女子团体、男女团体各前六名并颁发奖杯。如遇积分相等,则以打破校田径最高纪录多者名次列前,再相等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以此类推。

2 、各单位当只有同时派队参加男、女竞技类项目和趣味健身类项目的比赛时,才能计算本单位的团体总分名次。

七、大会设“精神文明奖”六名,均颁发奖牌,由校党委宣传部、团委、学工部及体育与艺术教学部等单位共同研究制定量化评比的具体条件,并主持评选。另外, 对有发生上述 冒名顶替、谎报组别、超项等作弊行为的单位一经查证核实,即扣除团体总分 20 分,同时取消本届校春季运动会“精神文明奖”的评选资格。运动会期间如出现急需解决的问题,由各单位领队与大会有关人员联系解决,不得由个人出面,以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八、号码范围及要求:

1. 参加比赛的各单位运动员必须佩带号码布。其中,参加竞技类项目的运动员的号码布为白底黑字号码;参加健身趣味类项目运动员的号码布为白底红字号码。上述两类号码布由体育与艺术教学部准备,比赛后于 2009 年 4 月 28 日 (星期二)同领取押金时交回,凡届时不交者,每延长一日扣除押金 50 元。若有发生丢失现象,每个号码布扣除 20 元。

2. 各单位号码范围分配为:建设大学( 001 — 060 )、烟台研究院( Y01 — Y60 )、动物科技学院 (101 — 160) 、动物医学院 (201 — 260) 、国际学院 (301 — 360) 、工学院 (401 — 460) 、继续教育学院 ((501 — 560) 、经管学院 (601 — 660) 、理学院 (1001 — 1060) 、农学与生物技术学院 (2001 — 2060) 、人文与发展学院 (3001 — 3060) 、生物学院( 4001 - 4060 )、食品科学与营养工程学院( 5001 - 5060 )、水利与土木工程学院( 6001 - 6060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7001 - 7060 )、资源与环境学院( 8001 - 8060 )、教务处所属理科实验班( 9001 — 9060 )

九、各项目裁判长、主裁判由体育与艺术教学部选派,裁判员由各项目的主裁判选聘。

十、本规程解释权为大会筹委会,如有未尽事宜以大会筹委会正式通知为准。

附件 1. 报名表

附件 2. 竞赛日程

附件 3 .参赛须知

附件 4. 健身趣味类项目 竞赛组织规则与裁判方法

 

 

 

中国农业大学春季田径运动会筹委会

                                        二 OO 九年四月一日
上传时间: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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