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校统一战线坚持以促进发展为第一要务,统一战线工作不断加强,为学校的改革、发展和稳定做出了重要贡献。为深入贯彻全国和北京市统战工作会议及中共中央、教育部和北京市有关文件精神,现结合我校实际,就进一步加强统一战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世纪新阶段加强统战工作的重要意义 1、做好统战工作,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夺取革命、建设、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是实现祖国完全统一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法宝。高校统战工作是党的统一战线工作的重要基础。做好统战工作,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推进祖国统一大业、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等具有重要意义。
2、做好统战工作,是推进我国多党合作事业发展的客观要求。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党外代表人士队伍,是坚持和完善这一制度的基础。我校党外知识分子人数多、层次高、政治素质好。做好统战工作,可以为多党合作事业培养、输送更多的新一代党外代表人士,促进多党合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 3、做好统战工作,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关键在人才。我校党外知识分子人才荟萃。他们热爱祖国,关心国家发展,具有较高的参政议政热情。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可以为培养高素质人才、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广泛的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4、做好统战工作,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客观要求。统一战线的团结是校园和谐、社会和谐的重要基础。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形成统一战线各界人士紧密团结、和谐相处的局面,是统一战线的本质要求,也是统一战线在建设和谐校园、和谐社会中的独特优势。 5、做好统战工作,是建设世界一流农业大学的客观要求。党外知识分子大多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国际国内联系广泛,是学校改革发展稳定的积极力量。自觉运用统一战线这个法宝,加强与统一战线各方面人士的团结合作,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对于建设世界一流的农业大学具有重要作用。 6、做好统战工作,是加强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客观要求。统战工作是党的特殊的政治工作和群众工作。自觉接受党外人士的监督,是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内在要求。我校统一战线汇集着多方面人士,他们在所联系的群众中有较大影响。做好统战工作,对于加强党的建设、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具有重要作用。 二、准确把握我校统一战线工作的范围和主要任务 7、我校统战工作的主要范围是:各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高中级知识分子,少数民族人士,有宗教信仰的人士,港澳台同胞及其亲属,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等。重点是在专业上成果显著、政治上有代表性、社会上有影响的党外人士。 8、我校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是:贯彻党的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加强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营造并维护好民主团结、和衷共济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和统一战线成员的积极性,为建设世界一流的农业大学和促进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与和谐社会建设服务。 ⑴做好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及时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为他们的成长进步创造良好条件。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引导他们将实现个人价值与学校和国家的发展紧密结合。 ⑵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加强对民主党派的政治领导。支持他们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适当保留一些党外优秀人才作为无党派人士的骨干,形成相对稳定的无党派代表人士队伍。 ⑶做好港澳台侨工作。落实党的侨务、对台和港澳方针政策,发挥我校人才、科技、教育优势和侨台联、校友会等组织的优势,调动"三胞"及其眷属的积极性,积极开展与台港澳地区的科技教育文化交流,加强海外联谊。加强新华侨华人及其眷属工作。 ⑷做好出国和归国留学人员工作。落实留学人员工作的方针政策。发挥统一战线优势,吸引更多的出国留学人员以各种形式为学校、为祖国服务。培养和举荐留学人员中的党外人士。积极为归国留学人员排忧解难,为他们发挥作用创造条件,营造拴心留人的良好环境。 ⑸做好民族宗教工作。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办好清真餐厅,维护少数民族师生的合法权益。引导信教师生自觉遵守《宗教事务条例》。禁止在校内成立宗教组织、设立宗教场所、进行传教和其他宗教活动。反对和拒绝邪教。坚决抵御境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宗教进行渗透破坏活动。及时发现和处理有关突发事件。积极开展与少数民族地区的对口支援。贯彻我校《关于进一步加强少数民族学生工作的若干意见》,做好少数民族学生工作。 三、积极发挥统一战线在学校发展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优势和作用 9、为促进学校发展服务。要坚持围绕中心抓统战,抓好统战促发展。鼓励统战成员立足本职岗位,积极建功立业。坚持"四会两评一调研(421)"模式,邀请民主党派、侨台联、女教授协会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学校寒暑假工作会、中层干部会、情况通报会、征求意见座谈会;参与校、院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民主考评;支持民主党派围绕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发挥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优势,积极为引进资金、技术和人才牵线搭桥,扩大我校在海内外的影响,促进与海外高水平大学的交流与合作。 10、为建设和谐校园服务。要正确认识和处理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发挥统一战线人才荟萃的优势,动员统战成员为建设和谐校园献策出力;发挥争取人心、凝聚力量的优势,促进统一战线的广泛团结;发挥协调关系、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优势,增进共识,及时消除影响和谐与稳定的因素,形成和谐相处、共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11、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积极探索统一战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途径与方式。支持统战成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积极建言献策。协助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做好参政议政工作。继续面向国民经济主战场,积极选派党外人士赴地方挂职服务,探索统战人士异地培养机制。以服务地方为平台,支持统战成员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积极探索与地方统一战线的合作机制。 四、进一步加强党外代表人士工作 12、完善党外人才资源优化配置机制。既要把大批优秀知识分子发展入党,也要把一部分优秀人士留在党外。党委每年召开1~2次组织、统战联席会议,研究党外代表人士及其后备队伍建设,调整充实党外代表人士名单。对拟作实职安排的,及时纳入干部培养规划。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以下简称"分党委")每年至少研究一次党外人士情况,将拟发展为中共党员、拟推荐发展为民主党派成员和拟培养为无党派代表人士的人员统一研究、统筹规划,形成相对合理的人才布局;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日常教育、培养和考察,发现新的党外代表人士,及时向统战部推荐。在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负责人和列入学校及上级党外代表人士名单的,原则上保留原有身份。 13、加强对党外代表人士的教育培养。认真落实我校党外代表人士培养规划。党委每年举办一期党外代表人士学习研讨班,支持他们参加上级统战部门、各级社会主义学院和民主党派等举办的学习培训活动。强化实践锻炼机制,积极选派党外代表人士赴地方挂职锻炼,推荐他们参加统战系统、人大政协和民主党派等的考察调研活动,支持他们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探索党外代表人士校内挂职锻炼机制,使他们在政治活动和服务发展的实践中了解情况、磨炼意志、积累经验、增长才干,不断提高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合作共事能力。
14、加强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根据上级要求,校级领导班子中一般应配备党外干部,院处级领导干部中党外干部的比例不低于10%,校院(处)两级后备干部名单中应有一定比例的非中共人士,教职工代表大会等组织中要保持适当数量的党外人士。要继续加强培养选拔党外干部工作,积极推荐德才兼备的党外人士竞聘院处级及以上领导职务。坚持与党外人士的合作共事机制,充分发挥党外干部的作用。积极向各级人大、政府、政协、民主党派和人民团体推荐党外代表人士。
五、加强统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15、通报情况与征求意见座谈会制度。党委每年举行一次各民主党派、侨台联、女教授协会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党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会,通报情况,听取意见。学校长远规划、重大事项决策前及重要工作,召开民主党派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座谈会听取意见。统战部与各民主党派、侨台联、女教授协会负责人,一般每两个月举行一次联席会议。统战人士较多的分党委,每年召开一次统战人士座谈会。 16、邀请党外人士参加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制度。学校寒暑假工作会、中层干部会、民主评议校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民主推荐校级后备干部等重要会议,邀请民主党派、侨台联、女教授协会负责人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加。学校党员代表大会、教职工代表大会邀请党外代表人士列席。学校举行的重要活动,视情况邀请党外人士参加。
17、互相监督制度。中共党组织与民主党派、各民主党派之间实行互相监督。欢迎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对学校党政的各项工作和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民主监督,保护他们民主监督的正当权利。通过征求意见座谈会、邀请党外人士参加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等多种途径,认真听取党外人士的意见;校级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之前,要组织听取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的意见;党委每年向民主党派通报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党风廉政建设的专项检查邀请民主党派负责人参加。党风监督员中要保持一定数量的党外人士。中共对民主党派组织的政治方向、自身建设和履行职能等情况予以监督。
18、党外人士意见建议办理回复制度。对民主党派的调研成果,要组织专门会议听取汇报。民主党派组织和党外代表人士就学校改革发展稳定提出的意见建议,由统战部送党委分管领导批转有关领导和部门认真研究处理。有关领导和部门一般应在两周内将处理意见或结果回复有关组织或个人,进一步听取意见并转告党委统战部。
19、支持统战人士参加有关会议和活动制度。各单位对统战人士参加人大政协、各级政府、民主党派、统战系统和学校的有关活动,应积极支持,提供方便,在考勤等方面与中共党员参加党内活动同等对待。教师兼任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政府参事、政府特约工作人员、民主党派支部正副主委及以上职务的,按全年满工作量标准的五分之一计算工作量,并在业绩考评中予以体现。 20、与党外人士联系交友制度。认真落实党委《关于校院级党员领导干部联系党外人士工作的若干规定》,党员领导干部每学期至少与所联系的党外人士开展一次谈心活动。每年春节前党委举行党外代表人士座谈会。每年寒假,各级有关领导和统战部组织慰问代表人士、年老多病和家庭困难的统战人士。各分党委要加强与党外人士的日常联系,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党外人士生病住院或家里发生特殊情况的要及时前往探视。
21、向党外人士传达文件制度。按照上级和学校有关规定,及时向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传达或组织阅读有关重要文件。学校党政年度工作计划送各民主党派、侨台联和女教授协会各一份。学校下发各学院、各单位的文件,送东西校区民主党派办公室各一份。 六、进一步加强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
22、健全统战工作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党委统一领导、统战部牵头协调、有关部门和分党委各负其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校党委和各分党委明确一位书记或副书记分管统战工作,各分党委设统战委员。各级党委要把统战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会议,听取统战工作汇报,研究统战工作。要把统战工作纳入校院两级党政领导班子的考核内容,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宣传统一战线知识,带头贯彻落实统一战线政策,带头参加统一战线的重要活动,带头深交广交党外朋友,自觉接受党外人士的监督。逐步健全统战部牵头协调和监督检查机制,凡涉及统战工作和统战人士的重要问题,有关单位要认真听取统战部的意见。
23、加强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要把统战理论和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纳入校院两级宣传工作计划、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校和中层干部教育培训内容、教职工党支部组织生活内容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各级党委中心组、教职工党支部每年至少安排一次专题学习。干部集中培训要把统战理论和方针政策作为必修课程。大学生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内容中应包括统战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充分利用网络、校报等宣传媒体积极宣传统战理论和方针政策,使党员干部和广大师生了解统战、支持统战,营造重视统战、做好统战的良好氛围。积极宣传党外代表人士的先进事迹。在对教职工个人的专题报道中,凡有民主党派、侨台联、女教授协会等职务或人大政协、民主党派身份的,应当注明。加强统战信息工作,及时反映党外人士的思想状况和意见要求。
24、切实照顾同盟者利益。照顾同盟者利益是统战工作的重要原则。要积极为民主党派开展工作、履行职能、发挥作用创造条件。随着事业的发展,同步增加民主党派、侨台联和女教授协会的活动经费。本着相对集中、长期稳定的原则,综合考虑统战、民主党派、侨台联等组织的办公和活动用房问题,逐步改善他们的办公和活动条件。每年为民主党派、侨台联和女教授协会负责人安排一定的工作补贴并逐步提高补贴标准。实行每年为统战工作对象办几件实事制度。各级党委要努力畅通统战成员反映意见要求的渠道,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要给予适当照顾。
25、加强基层统战工作。分党委统战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宣传贯彻党的统战理论和方针政策;落实党委关于统战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分析党外人士情况,合理配置政治资源;发现、推荐和培养党外代表人士;协助民主党派做好组织发展工作;向统战人士通报本单位重要情况,听取意见和建议;广交深交党外朋友;做好少数民族学生工作等。加强对基层统战工作的检查和指导。党委每年召开一次分管统战工作的分党委书记和统战委员会议,传达上级精神,部署统战工作;每两年举办一期基层统战干部学习班;每三年评选一次统战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26、加强统战部门和统战干部队伍建设。随着学校发展,不断增加统战工作经费,改善统战工作条件。加强统战干部的教育培养,支持他们参加上级举办的培训和考察活动。统战干部要继承和发扬统战工作的优良传统,刻苦钻研统战理论和方针政策,加强统战理论与实践研究,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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