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的经济学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2011年安排在北京等省市本科第一批次录取,且仅录取填报该专业志愿的考生。除此以外,被我校其他专业录取且在我校国际学院办理了报名手续的考生,可在入学前申请转入该专业学习。该专业国内学费按北京市中外合作办学有关规定执行,国外学费按合作院校的标准由对方收取。有意报考我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的考生,请务必向国际学院咨询有关报考注意事项,并办理单独报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