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11年在四川、陕西、云南、广西等省(区)安排定向西藏就业招生计划。录取时,我校只录取填报定向就业招生专业志愿,且高考分数在我校当地调档分数线下40分以内、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应届高中毕业考生。定向西藏就业的学生在校学习期间享受国家补助经费,包括学费、住宿费、教材费、伙食补助费等。同时,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应履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毕业后到西藏县级以下基层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