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实行第一志愿为非平行志愿的省份,在第一志愿已经完成招生计划的情况下,我校承诺招收部分第二志愿高分理工类考生。第二志愿高分考生的投档成绩应高于我校在当地录取的第一志愿考生投档平均分30分以上(含30分),且录取人数不超过当地招生计划的2%。学校负责向省级招办提出投档申请,并根据投档情况按照高考成绩和专业志愿录取。安排专业时,在考生实考成绩上减去院校级差30分后按成绩高低安排专业,每个大类录取不超过2人,每个专业录取不超过1人。2010年我校在北京、山东、新疆3个省(市)录取二志愿高分考生14人。如果考生成绩没有较大的优势,还是建议第一志愿填报我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