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丁玲青少年文学奖’作品征集”活动已经拉开序幕,为活跃校园文学气氛,加强文学交流,中国农业大学现设立分赛区向同学们征集作品,期待您的参与!
主办:共青团中国农业大学委员会 承办:中国农业大学挚友社
一、活动流程:
1、分赛区设立。2011年5月,经全国组委会办公室核准,于中国农业大学设立分赛区,由共青团中国农业大学委员会主办,挚友社承办。
2、作品征集。2011年6月-2011年9月,农大分赛区向农大学子征集文学作品,同样欢迎其他学校同学的来稿。2011年9月30日前,参赛选手将《作品登记卡》(附件2)和参赛作品(只接收电子版作品)发送至邮箱:dingling_2011@126.com
3、作品初评。2011年10月各分赛区(农大分赛区)组织作品初评工作。
4、作品报送。2011年10月31日前,各分赛区(农大分赛区)将通过初评的前100名(前100名为五组总数,各组比例由各分赛区自行把握)选手作品(每篇作品后需附上《作品登记卡》),以电子邮件方式(不接收纸质版作品)发送至组委会活动邮箱。
5、作品复评。2011年11月,组委会对各分赛区提交的作品进行复评,从中选出入围作品在相关媒体及活动官方网站上进行刊发,接受公众投票。
6、作品终评。2011年12月,由全国组委会办公室召开终评评审会,综合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意见,评出各组别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和优秀指导教师奖、优秀组织奖。
7、颁奖礼。2011年12月下旬颁奖礼。
8、出版专集。活动结束后编辑出版“丁玲青少年文学奖”获奖选手优秀作品集。
二、参赛要求
1、作品要求。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鼓励贴近实际,贴近生活,体现时代精神。题目自拟,题材和体裁不限。
2、作品说明。参赛作品必须为作者原创,参赛选手不得抄袭或有其他违反国家相关法规的行为。参赛作品著作权和名誉权须归作者所有,如出现侵犯他人著作权及名誉权的行为,由参赛选手负责。如参赛作品已公开发表,作者须书面声明版权归本人所有。主办单位对参赛作品拥有报纸、杂志、图书、网络的出版、发布权。
3、鉴于评选工作所受的语言限制和各种具体困难,凡是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作品,要求以汉文译作参加评选。
三、奖励办法
1、组委会将邀请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评委会,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对作品进行复评和终评。
2、选手奖项:
(1)金奖(共1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10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2)银奖(共4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8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3)铜奖(共50名):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00元或同等价值奖品;
(4)优秀奖若干:颁发荣誉证书。
3、教师奖项(共100名):对获得金、银、铜奖选手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辅导教师奖”,颁发荣誉证书。
4、团体奖项(共20名):对积极组织和参与大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 颁发荣誉证书。
5、奖项说明:各组别分设2名金奖、8名银奖、10名铜奖,优秀奖若干。
注:对本次活动有任何疑问可咨询:15810689517(史新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