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任职条件:
(1) 主任:具有高级职称以上技术职称,熟悉本中心检验业务、监督管理知识,熟悉并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2) 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以上技术职称,精通业务,熟悉监督管理知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3) 质量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以上技术职称,熟悉检验业务及管理,掌握有关法律、法规知识。
(4) 质量监督员:具有中级职称以上技术职称,三年以上本专业工作经验,熟悉检验方法和程序,了解检验工作目的、任务和能评定判定检验结果是否正确。
(5) 检验人员:具有大专以上或同等学历文化程度,有专业知识、质量监督法规知识,持有岗位考核合格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