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届毕业生提交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材料的通知

 

2018届基层就业毕业生:

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及教育部有关规定,学校现启动2018届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我校2018届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定向、委培、在校期间享受全部减免学费以及往届生不在申请之列,未全部减免学费学生只能申请未减免额度;

2.毕业后自愿到我国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附件1)工作,签约服务期在三年以上(含三年)。

二、提交材料清单

(一)纸质版材料

1.学生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面需复印在同一A4页面上)。

2.学生《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复印件(一式两份)。

注:无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的,可提供录用证明材料。

3.学生签字确认的《就业证明》或《二次分配证明》(附件2)或地方分配证明,证明材料需提交原件两份。

4.学生签字确认的纸质版《申请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诚信承诺书》(一式两份,附件3)。

5.学生在校期间使用的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复印件一份(复印正面即可,申请获批学生请不要在毕业后注销银行卡,如银行卡丢失请补办北京地区建行卡)。

(二)电子版材料

1.《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电子版一份附件4)。

2.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信息登记表电子版一份。

附件5-1学费补偿申请汇总表  附件5-2贷款代偿申请汇总表)。

三、申请方式及时间安排

1.纸质版报送

学生12月16日前将以上材料以邮寄的方式(优先使用顺丰快递,无顺丰快递请选用EMS邮政快递)寄送至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邮递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1号学生公寓(公主楼)B座310室,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收,电话010-51423184。

2.电子版报送

电子版材料12月16日前发送邮件至资助中心邮箱,邮件题目以“2018第二批+本科/硕士/博士+学生姓名+学院简称+学费/贷款”命名,邮件中请附快递单号以便查询;若更新信息第二次发送邮件时,务必注明“更新”字样;若无更新切勿重复发送。

 

联系人:张坤

联系电话:010-51423184

资助中心邮箱:zizhu@cau.edu.cn

 

附件:1.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一般说明

2-1.就业证明

2-2.二次分配就业证明

3.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诚信承诺书

4.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5-1.2018年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信息登记表

5-2.2018年第二批基层就业贷款代偿信息登记表

6.申请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汇总表填表说明(重要事项,填写前请认真阅读)

7.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注意事项(重要事项,填写前请认真阅读)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8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