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院仪器设备使用收费立项公示

根据《中国农业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开放共享管理办法》(中农大实验字[2019]6号)、《中国农业大学收费管理办法》(中农大财字[2016]23号)有关规定,经专家组论证,对工学院收费立项进行公示。

公示、质疑期为2021年4月19日至2021年4月23日下午17:00。对收费标准有异议的,可向实验室管理处进行反映。

 

工学院仪器设备收费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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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管理处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