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业大学加油站经营权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中国农业大学对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加油站经营权租赁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二、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三、招标内容:

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加油站经营权租赁,经营期3年


四、年租金:不低于560万元/年


五、租金缴付方式:至少1年以上(含)预交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按照招标公告的规定,获得招标文件。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投标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

3、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4、在北京地区持续从事加油站投资管理经营,且投资管理经营加油站数量不少于20座;

5、企业信誉良好,无违章违规经营的不良记录(如3年内存在违约行为、法律诉讼等情况),没有重大客户投诉或媒体曝光等不良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经营,投标人应独家参与投标且在中标后必须由中标人自己经营,同时不得改变经营场所的使用功能;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七、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 2017年10月16日至2017年10月19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30—17:00,过期不再受理。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00元,售后不退


八、招标文件的发售地点:

购买谈判文件时需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出席的除外)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10月25日上午9:00


十、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主楼216室,邮编:100083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十二、本次采购为整体报价,整体成交


十三投标人务必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招标文件如有变更,以书面形式通知


十四、注意事项: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携带下列证明文件以供核验,如有遗漏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或复印件(盖公章);

3、三证合一的仅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和复印件(盖公章);

4、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出席的除外);

6、已交保证金的凭据原件。

 

采 购 人:中国农业大学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17号中国农业大学东校区

联 系 人: 韩保峰    

电    话: 62736706

电子信箱: hbfcau@cau.edu.cn

 

保证金交纳帐户:中国农业大学

开 户 行:      农行海淀东区支行营业部

帐  号:        250501040004321